廊坊调解模式创新 特色突破
2013-02-03 10:45:1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雷 言 马聪文 文图
廊坊中院院长王越飞给“夕阳红”调解队送去锦旗和书籍。
  ■且看晚霞“夕阳红”

  “诸葛一生唯谨慎,吕端大事不糊涂”的名言家喻户晓。

  在吕端的故里廊坊安次大地,活跃着一支热心社会公益、甘心为民解忧的“夕阳红”调解志愿者队伍,她们的事迹被市民传为佳话。

  “夕阳红”调解志愿者队成立于1994年,最早只有15名队员,她们大多是政法部门、妇联、街道、居委会、调委会等单位的退休老党员、老干部。随着这支队伍凝聚力、影响力的提升,到2008年,志愿者发展壮大到了近千人。

  安次法院在推进平安中国、法制中国建设中,及时捕捉到了这支队伍的正能量,并且顺势而为,于2008年7月成立了安次法院“夕阳红”社区纠纷志愿调解队。

  法院协调“夕阳红”建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流程,制定了工作章程,完善了日常学习培训、庭审观摩、经验交流、维稳信息通报、考核评优等项制度。

  志愿调解队的人员知识面宽了,调处纠纷的本领强了,热情高涨了,对这群老人来说,在她们心中集聚了火一样的工作力量。

  “夕阳红”调解队的老人们分布安次区3个街道办的22个社区,平日里她们走街串巷,对于社区的邻里纠纷、家庭矛盾能够在第一时间掌握并及时处理。一般小的纠纷,能够独立调解的,自行及时办理。较大的纠纷,多集合几个人合力攻坚。

  正是由于“夕阳红”调解队的辛勤努力,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钝化了大量社会矛盾,形成了安次区和谐稳定的发展格局。

  2012年8月的一天下午,富强小区的房东张某和租房户刘某因为10元楼梯电灯费发生争执,竟然动起刀来。

  张某说这项费用本该租房的拿,刘某却说租房时没提这项开支,话不投机,两人对骂起来。

  刘某从屋里取出菜刀要砍张某,恰好被“夕阳红”调解员陈秀荣赶上,当即进行制止:“年轻人别气盛,砍了人是要坐牢的!”

  刘某冷静了许多,陈秀荣又说:“俩大老爷们因为十块钱吵嘴,不怕人笑话呀。这钱你们俩没有,我出。”

  张某和刘某听了很是惭愧:“陈姨,我们话赶话吵起来让您笑话了。”刘某热情地邀请陈秀荣与张某到家里坐坐、喝杯茶,一场即将上演的悲剧化干戈为玉帛。

  4年来,“夕阳红”调解队化解民间纠纷2671件,做好事3045件,防止民转刑纠纷37件,成为维护社会稳定不可或缺的力量。

  ■念好伊乡“和谐经”

  大厂回族自治县法院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矛盾纠纷形成的特点,于2011年10月创建“和美伊乡特色调解工作制度”,有效整合了社会资源,形成了全覆盖人民调解维稳网络,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和美伊乡特色调解”主要是针对当事人一方为回族群众的案件。

  回族的亲族血缘关系错综复杂,正如回族民谚所说“回回亲,亲套亲,砸断骨头连着筋”,在实际生活中,家庭生活和宗教生活融在一起,家庭成员的矛盾纠纷就会成为整个家族关心的问题,一旦处理不好,就会引发一个家族的矛盾。

  90后的小夫妻小张与小李,由于年龄小、结婚时间短,两人经常因为琐事发生争吵,而且使两个亲家的关系也很紧张。

  2011年底,两人到法院要求离婚。庭前调解时,不仅双方争吵不休,而且两人家长也大吵起来,谁都不肯退让,互相指责,甚至还要大打出手,扬言要使对方身败名裂,使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鉴于此种情形,考虑到双方都是回族群众,还是相邻两个村庄的,一旦轻易下判,不仅会使两家矛盾更加激化,而且会引来一连串隐患。

  承办案件的王法官便请来“和美伊乡”特邀调解员王淑伶,协助法官共同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

  由于亲套亲的关系,王淑伶,村里人称她“二婶儿”,与原、被告都有亲戚关系,并且在村里面辈分较高,几句话就说通了双方家长,让他们不要过多参与孩子们的生活。

  之后,又以长辈的身份,苦口婆心,情理交融地与张某、李某交谈了近三个小时,使双方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和家庭和谐的重要性,使小夫妻又重归于好。

  不仅如此,大厂法院还将此做法移植到执行工作中,执行法官邀请“和美伊乡”特邀调解员积极参与执行和解,通过相互配合,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不仅有效减少了执行工作阻力,而且有效杜绝了执行信访问题的发生,案件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实际执行率显著提升,两年来无新发执行信访案件。

  申请执行人海某、哈某夫妇二人年近八旬,居住于大厂县回族群众聚集区,因家庭矛盾与其子海某某积怨多年,儿子对老人不理不睬,10多年没登过父母门,也未尽赡养义务。

  老人无奈之下将儿子、儿媳告上法庭要求履行赡养义务,法院依法判决后,为实际取得赡养费,老人互相搀扶着来到大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被执行人经营长途货运,常年在外地奔波,执行干警多次寻找被执行人未果。

  经相关人提供线索,被申请人海某某近期在家,执行干警便立即与“和美伊乡”特邀调解员马某取得电话联系,讲明案情,请其帮助协调此案。

  调解过程中,执行干警与马某共同来到海某某家中做其工作,但海某某态度蛮横,一边诉说老人的种种不是,一边举起双手向执行法官耍赖,说:“你们拘留我吧,反正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

  马某见此情形,认为强制执行对彻底解决纠纷没有好处,便想到要从根源上化解父子矛盾,让被申请人自觉自愿、真心实意地履行赡养义务,进而更好地维系亲情,促进家庭和睦。

  于是开始做被申请人的思想工作:“我们都是‘朵斯提儿’,从小礼拜,《古兰经》就要求我们应孝敬双亲,对父母有意见可以说出来,但不能不养呀……”

  就这样,经过一上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情法结合,海某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痛改前非,并在马某的陪同下,来到父母住处,深情地叫了一声爸妈,当场将赡养费交到父母手中。

  至此,一起积怨颇深的赡养纠纷案得以圆满执结。

  打赢协会“调解牌”

  “村里的事,有我给‘拆兑’,就用不着打官司了”。这是58岁的村干部张健的口头禅。他说的“拆兑”是方言,指的是从中给调解说和、化解矛盾的意思。

  他的另一个身份是固安法院聘请的调解志愿者。和他一样的957名调解志愿者,活跃着在各自行业、村街,成了乡村纠纷的灭火器和冲突调停员。

  “调解志愿者协会依托法院创建,就是要发挥法院对调解志愿者协会的指导推进作用,积极发挥指导民间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实现纠纷的早发现、早消化。”在谈到协会创设的初衷时,县调解志愿者协会会长、固安法院院长李方这样说。

  在协会的设置上,调解志愿者协会建在法院,依托县直部门,成立了医疗纠纷、道路交通纠纷、劳动争议、保险行业、房地产纠纷等5个分会。在各乡镇园区建立了15个基层分会。

  在人员方面,采取多种途径和渠道向社会公开召集调解志愿者,点将与自荐、任命与选任相结合的方式,将社会上德高望重、热爱调解事业、有调解能力的有志人士聚集到协会旗下。

  协会工作开展以来,各项工作呈现出蓬勃向上的新气象。

  侯某与张某是东西邻居,两家是亲表兄弟,在张某房门前有棵大树归侯某所有,影响张某家的出入,张某要求侯某砍伐,侯某认为大树不影响行走,拒绝砍伐。为此,张某伙同女婿赵某一道与侯某发生口角后,双方动起手来,在打斗过程中,赵某用铁锹将侯某头部打成轻伤。

  后来侯某不仅到法院起诉,还率全家上访申冤。

  这件事,法院没有急于开庭审理,而是首先想到了村里的张健。张健作为调解志愿者,开始了调解“拆兑”之旅。张健多次努力协商,但张某还是认为自己门口的树未能砍伐,还向侯某赔礼道歉,就在村里抬不起头,没法做人了。

  张健联合其他调解志愿者,共同耐心讲明砍伐树木未经村委会和林业部门批准是不合法的,又从两家关系长远相处角度对其进行思想疏导。

  接着又讲明赵某的过激行为是法制观念淡漠的表现,张某作为长辈,对子女的错误行为也有不可推脱的责任,对他们的错误行为给予了严肃批评。

  在多方努力下,最终双方表示了谅解,愉快地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

  调解志愿者还不间断地进行社会综合管理方面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定人、定时进行解决,仅去年排查出的42件各类民间纠纷,全部调解成功。

  他们还尝试志愿调解工作与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相结合,对矛盾不大,冲突不激烈的案件,暂缓起诉立案,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交由调解志愿者解决。去年对54件案件进行了诉前志愿调解,调解成功52件,另外2件及时转入诉讼程序。

  同时,他们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民情社情舆情分析报告,分析当前的民心动向、社会风气及舆情导向,找出纠纷发生的成因和解决方法,积极建言献策,为党委和政府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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