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中院6天审结2起假释案 2罪犯获释回家过年
2013-01-30 16:14:17
     中国法院网讯 (李春)  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起假释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审理完毕后,当庭宣判并送达准予服刑人员潘某和黄某假释的刑事裁定书。获得假释的两名服刑人员对贺州中院及时审理其假释案件深表谢意,对贺州中院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表示敬佩之余,对该院高效审理、让服刑人员能在春节前获释回家与家人团聚的充满人性化的审理方式,更是无比感激。

  1月25日,钟山监狱将潘某等2名服刑人员的提请假释案件卷宗送到了贺州中院。该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李春查阅卷宗后,当即与该庭其他法官商议,依据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决定从有利于服刑人员的改造和维护监所安全管理的角度出发,尽快审理尽快送达。审判监督庭法官进行合议后,立即制作判前公示让钟山监狱的警官带回去当天进行公示。李庭长及时联系检察机关和刑罚执行机关,确定出庭的检察人员、警官和服刑人员证人,为公开开庭审理此两起假释案件打牢了基础。1月30日的开庭审理非常顺畅,最终,从接收案件卷宗,到公开开庭并宣判送达刑事裁定,贺州中院仅用6天便成功审结了这两起假释案件。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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