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法院“特色服务”侗乡群众
2013-01-21 16:27:29
中国法院网讯 (周陶) 近日,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斗江法庭对一起离婚纠纷进行公开审理。由于原、被告双方均为侗族,为保障当事人使用民族语言参加庭审活动的权利,法庭的民族法官将法言法语转化侗族语言,最终促使案件顺利的调解结案。三江县法院“双语审判”的做法得到了当地群众的认可,对维护村镇和睦、民族团结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江侗族自治县是全国五个侗族自治县中侗族人口最多的一个县,全县38万人中侗族人口约占57%,同时又是一个壮、汉、苗、瑶等多民族聚居的少数民族县。三江县法院在审判工作中结合地方民族特点和风俗,积极探索和推行人民群众易于接受和普遍欢迎的双语审判、巡回审判。
2012年以来,三江法院着重优化便民工作机制,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大厅和信访室的服务功能,强化诉讼引导、诉前调解、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职能,为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便利服务,在各个乡镇设立巡回办案点,坚持巡回审判,减少偏远地区当事人的诉累。三江县法院积极参加法律宣传周、普法日等法制宣传活动,为侗乡群众提供便民司法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并充分利用地域民族文化优势,先后在丹洲、林溪、良口、洋溪等乡镇设立无诉村屯试点,建立驻村民族法官工作室,发放法官联系卡,向社会公众公开法官联系方式,热心接待当地群众来访来电,联合驻村完善乡规民约,指导村屯化解矛盾纠纷,共指导排查调解纠纷100余件,促进村寨的和谐发展,成为司法便民利民的典范。
三江县法院目前正在探索在派出法庭建立汉语、民族语言 “双语法庭”,培育“双语法官”,在传承少数民族文化的同时,满足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求。此外,三江法院还通过区高院统一进行的基层政法干警定向招录,委托培养了五名熟悉壮族、侗族、苗族习惯和语言的复合型双语干警,并已经全部到岗工作,有效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运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活动的基本权利,增强了法院案件审判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江侗族自治县是全国五个侗族自治县中侗族人口最多的一个县,全县38万人中侗族人口约占57%,同时又是一个壮、汉、苗、瑶等多民族聚居的少数民族县。三江县法院在审判工作中结合地方民族特点和风俗,积极探索和推行人民群众易于接受和普遍欢迎的双语审判、巡回审判。
2012年以来,三江法院着重优化便民工作机制,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大厅和信访室的服务功能,强化诉讼引导、诉前调解、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职能,为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便利服务,在各个乡镇设立巡回办案点,坚持巡回审判,减少偏远地区当事人的诉累。三江县法院积极参加法律宣传周、普法日等法制宣传活动,为侗乡群众提供便民司法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并充分利用地域民族文化优势,先后在丹洲、林溪、良口、洋溪等乡镇设立无诉村屯试点,建立驻村民族法官工作室,发放法官联系卡,向社会公众公开法官联系方式,热心接待当地群众来访来电,联合驻村完善乡规民约,指导村屯化解矛盾纠纷,共指导排查调解纠纷100余件,促进村寨的和谐发展,成为司法便民利民的典范。
三江县法院目前正在探索在派出法庭建立汉语、民族语言 “双语法庭”,培育“双语法官”,在传承少数民族文化的同时,满足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求。此外,三江法院还通过区高院统一进行的基层政法干警定向招录,委托培养了五名熟悉壮族、侗族、苗族习惯和语言的复合型双语干警,并已经全部到岗工作,有效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运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活动的基本权利,增强了法院案件审判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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