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盗窃女尸10起 售与他人配阴婚终被判刑
2013-01-21 09:26:21
     中国法院网讯 (杨维彬 康莉)  为获取非法利益,秘密窃取女性尸体出售与他人配阴婚。2013年1月17日,陕西省延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团伙盗窃尸体案件,判处被告人庞某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赫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白某、张某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

  被告人庞某、赫某、白某、张某利用陕北、晋西地区民间存在配阴婚的陋习,在2011年冬季短短的四个月内,在延安市洛川县、黄陵县、铜川市耀州区、咸阳市三原县、渭南市富平县、大荔县,由张某专门踩点,随即联系共同掘墓盗窃女尸,连夜运回藏放于庞某、白某的老家。所盗女尸年龄均在60岁以上。为使女尸卖到高价,庞某、赫某、白某对尸体进行了清洗、染发、丰乳处理,而后提供仿造的医学院尸体出库档案,通过他人介绍层层加价,出售于延安市延川县、榆林市榆阳区、清涧县、神木县、山西临汾市、永和县等地为他人配阴婚。庞某、赫某参与盗窃尸体10具,白某参与盗窃7具,张某参与盗窃6具,共获赃款24余万元。

  经延川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庞某、赫某、白某、张某为获取非法利益,秘密窃取女性尸体出售与他人配阴婚,伤害了死者的尊严和死者家属的情感,败坏了社会风俗,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尸体罪,依法予以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之规定,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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