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中院把好“三关”提升审判质效
2013-01-15 11:17:19
     中国法院网讯 (粟伟 赵敏)  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把好案件质量关、效率关和效果关,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取得明显成效。2012年,该院司法绩效排名全省14个市州中院第三名,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 

  把好案件质量关。完善审判质效考核机制,建立审判工作运行态势分析制度和案件质量通报制度,对各审判业务部门和法官个人的收结案数据实行每月、每季度定期排名通报。深入开展庭审、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认真查摆薄弱环节,有效解决了司法不严格、不规范、程序瑕疵、文书差错等问题。全面加强案件质量监管,进一步完善了承办人、合议庭、庭(院)长、审判委员会“四级把关”工作机制,加强案件集体把关,确保案件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  

  把好案件效率关。强化庭局负责人作为审管工作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将审判业务绩效与部门工作绩效、个人工作绩效有机结合,实行部门、干警“双重”考核,提升办案效率。完善小额案件速裁机制,简化办案程序,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实行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切实增强均衡结案意识,强化流程跟踪督办,加大对案件审理时间的管控力度,促进收结案良性循环。强化审限管理,限制延长审限的审批权限,严肃追究违规超审限责任。推进审判管理科技化进程,充分利用审判流程信息化管理系统,对立案、审理、结案、归档等全程监管,有效实现流程管理网上运行。 

  把好案件效果关。全面强化法官调解意识,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贯穿于一审、二审、再审、申诉、信访案件办理全过程,建立覆盖各审判领域的全程调解机制。深入分析当事人矛盾纠纷根源,积极寻找情、理、法的切入点和平衡点,探寻合适的调解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同时,加大邀请人大代表、基层组织、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工作力度,努力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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