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屋抵付欠款 怀远法院和解执行暖人心
2013-01-11 16:37:22 | 来源:中国法院网怀远频道 | 作者:刘敏
  近日,一对公婆与儿媳为争抚恤金诉诸法院,经过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多次调解,案件终于执结。

  原来陈某夫妇的儿子在上海某建筑公司务工期间,于2011年5月30日在工地作业时,因意外事故死亡。当月31日,陈某老两口、儿媳张某与该建筑公司达成赔偿协议,由该公司一次性赔偿750000元作为死者的死亡赔偿金等,后该笔赔偿金额扣除给陈某夫妇的50000元,其余款项由张某保管。2012年2月份,张某带着该笔款项改嫁他人。陈某夫妇索要无果后,遂起诉至怀远县法院。怀远法院依照遗产分配方法并结合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判决张某返还陈某夫妇194067.76元。但张某没有履行义务,后陈某夫妇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张某坚称自己没有现金,只有两处地产,愿意以地产抵付给陈某夫妇来偿还欠款。执行干警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案件标的较大,且张某还要抚养两个年幼的子女。于是,执行干警找来陈某夫妇及张某,向双方分析了案件实际存在的问题。在怀远法院调解室内,陈某夫妇与张某达成和解协议,愿意接受张某抵付的房屋,至此案件顺利执行。
责任编辑:周利航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