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柴旦法院:答疑释惑消误解 先予执行暖人心
2013-01-07 11:19:49 | 来源:中国法院网青海频道 | 作者:侯淑华
  2013年1月6日下午,6名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亲属韩相文等人分别从青海省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法官手中接过4万元现金,心情激动不住地说:“谢谢,谢谢法官…”

  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受理的7•31特大机动车交通事故系列赔偿案件,由于个别案件因待伤残鉴定不能开庭审理,以致影响了其他案件结案。2013年1月4日,6位死者的亲属11人集体来院要求结案并给付赔偿款。院长朱志杰热情接待了来访的当事人,针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在详细介绍法院在7•31系列赔偿案件中依职采取诉讼保全、免交诉讼费、免交鉴定费、及时开庭审理等情况基础上,特别对没能下达裁判文书作了特别解释,并针对当事人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提出解决办法。之后,迅速召开了案件承办法官会议,鉴于该案涉案人数多、影响大,如不妥善处理,极有可能形成涉法群体上访,于是确定采取先予执行措施。

  在工、行委的大力支持下,2012年1月6日,该院领导带领审判人员驱车前往格尔木市将24万元逐个送到6名受害人的家属手中。这起集体来访事件,由于处理及时,措施得当,成功地避免了矛盾的激化。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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