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新增两家“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2013-01-06 14:52:43
     中国法院网讯 (余德厚)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确定第二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通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和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分别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这是继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琼海市人民法院分别于201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第一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后该省法院再次获此殊荣。

  据介绍,近年来,海南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工作部署,把推行司法公开作为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和促进司法公正效率的重要切入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着力在典型提升、领域拓展、载体创新、机制健全上下功夫,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推行量刑规范化、民事证据公开确证、申诉复查、执行异议复议和减刑假释案件的公开听证、生效裁判文书网上公布、“法院开放日”等举措,努力加强和完善司法公开,拓宽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新要求、新期待,为推动人民法院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规范司法行为,实现司法公正,促进审判和执行工作科学、健康、有序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

  五年来,海南全省法院邀请代表、委员座谈5041人次,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开庭、参加听证、参与调解和执行、参加案件评查等活动6140人次;全省基层法院人民陪审员总数由2008年的200人增加到751人,增长了275.5 %,参加陪审案件25301件,占基层法院普通程序案件总数的63.4%。2012年,全省法院依法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14846份,做到依规应公布的生效裁判文书100%上网公布;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示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审理情况;在主流媒体发稿9763篇,同比增加43%;;2012年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发布的记录年度法治状况与进展的《法治蓝皮书》中,海南高院的司法透明度位列受评的26家高级法院之首。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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