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开:阳光下正义触手可及
2018-11-29 21:09:2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乔文心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把司法权的运行尽可能地置于“阳光”之下,才能让司法裁判更好地体现公平正义。司法公开,可以有效提升司法公信、确保司法廉洁,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司法的进步。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人民法院以改革为动力,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着力构建起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司法公开,正在成为人民群众了解司法、走近司法、评价司法的重要途径。
庭审公开:揭开司法神秘面纱
1998年7月11日清晨,6台摄像机架在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大法庭里,500多名群众和数家传媒机构进入法庭,旁听一起知识产权案件,中央电视台对庭审进行了全程直播。一个月前,这家中级人民法院刚刚发出了全国第一张旁听证,承诺“凡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凭有效身份证件旁听法院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
在此之前,公众记忆中有存在感的“公审”还要追溯到1980年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以及一些刑事案件的公开审判。
其实早在1979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试行)》中即规定,公开审判的案件允许公民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但囿于条件所限,尚难实现个人的自由选择。
从1999年起,最高人民法院陆续发布《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庭审公开。
庭审公开不仅消除了法院审判工作的神秘感,也将整个审判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全国法院在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六个方面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制度改革。
公正的司法行为、高质量的审判活动,是树立司法公信的基础。此后,部分地方法院开始选择社会关注度高、依法公开审判的案件进行庭审网络直播或微博直播。
2013年8月,微博账号“@济南中院”通过150多条微博、近16万字图文,“直播”了薄熙来案的审理,数亿人得以在互联网上“围观”庭审实况。 2016年1月,“快播案”庭审以总时长达到20余小时的互联网视频直播引来大量围观,引发巨大社会反响。
截至2018年11月,中国庭审公开网已经基本实现全国各级法院接入的全覆盖,通过该网站直播的庭审已超过200万件,总访问量超过130亿次,各级法院直播的案件数呈现出稳步上升的趋势。
人民法院正在逐步通过微博、微信、在线视频等新兴媒介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向社会传递司法运送正义的价值理念,塑造理性的法治思维和观念,使每一场公开的庭审都成为一次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
“晒”出公信:四大平台重构阳光司法
“没有公开则无所谓正义。”司法是现代国家抵达正义的重要手段,如何让正义看得见、摸得着,首先有赖于司法程序的理性、完整与透明。
不仅是进入庭审现场感受“现场正义”或是通过网络感受“可视正义”,人民法院还主动将司法案件从立案、审判到执行的全部重要流程节点信息化、公开化。
2013年7月,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线,最高法率先在网上“晒”出了一批本院的裁判文书。自此,人民法院向社会全面敞开了司法数据的大门。
每一份文书,都是一份答卷。每一次点击,都是一次监督。
2017年8月,中国裁判文书网访问量突破100亿次,2018年11月,文书总量突破5500万份,访问量突破200亿次,并且还在以每秒上千次的速度飞快增长。目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已成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网。
这意味着人民法院的司法能力、司法水平和审判质效正在接受着来自人民百亿量级的审视和检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执行流程公开的若干意见》《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十余个司法公开规范性文件,开通了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中国庭审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四大公开平台”。
“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人民法院确保向社会公开一切依法应当公开的内容,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公开内容不仅包括庭审,而且拓展到立案、分案、审理、裁判、结案、执行等各环节。从简单的案件审判结果公开,到依据、程序、流程的深度公开,公开活动贯穿整个审判流程,完整反映诉讼活动全貌。
绘就蓝图: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获得感”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
阳光司法让司法公正不仅体现在每一起具体的案件中,更体现在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上。
点击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庭审直播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平台的链接赫然在目,一个入口,即可享受多项司法公开服务。
最高人民法院还先后在官方网站开通了民意沟通电子邮箱、“大法官留言”栏目、征求意见专栏等,将最高人民法院拟出台的司法解释、指导意见、改革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
人民法院通过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指导案例、典型案例和各专业审判领域白皮书等,面向社会公开司法文件、重大案件和法院工作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信息常规发布机制。
2013年起,最高人民法院在多个平台上线“全国法院微博发布厅”,截至2016年底,经新浪平台认证的法院系统微博数达到3547个。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于2013年11月正式上线,集成了各种司法公开的渠道,为订阅用户提供一站式的司法公开和民意沟通服务。
各级人民法院还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参加陪审团、庭审观摩、巡回审判旁听;建立公众开放日、司法互动平台、阳光司法指数评估等方式,积极增进与公众的良性沟通,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绘就蓝图,砥砺前行。
新时代的人民法院正在着力构建“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以司法公开保障司法为民,以司法公开深化司法改革,以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以司法公开增进司法和谐”的“五位一体”司法公开新格局,让人民群众在更阳光、更透明的司法环境下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公平正义。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人民法院以改革为动力,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着力构建起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司法公开,正在成为人民群众了解司法、走近司法、评价司法的重要途径。
庭审公开:揭开司法神秘面纱
1998年7月11日清晨,6台摄像机架在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大法庭里,500多名群众和数家传媒机构进入法庭,旁听一起知识产权案件,中央电视台对庭审进行了全程直播。一个月前,这家中级人民法院刚刚发出了全国第一张旁听证,承诺“凡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凭有效身份证件旁听法院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
在此之前,公众记忆中有存在感的“公审”还要追溯到1980年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以及一些刑事案件的公开审判。
其实早在1979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试行)》中即规定,公开审判的案件允许公民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但囿于条件所限,尚难实现个人的自由选择。
从1999年起,最高人民法院陆续发布《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庭审公开。
庭审公开不仅消除了法院审判工作的神秘感,也将整个审判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全国法院在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六个方面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制度改革。
公正的司法行为、高质量的审判活动,是树立司法公信的基础。此后,部分地方法院开始选择社会关注度高、依法公开审判的案件进行庭审网络直播或微博直播。
2013年8月,微博账号“@济南中院”通过150多条微博、近16万字图文,“直播”了薄熙来案的审理,数亿人得以在互联网上“围观”庭审实况。 2016年1月,“快播案”庭审以总时长达到20余小时的互联网视频直播引来大量围观,引发巨大社会反响。
截至2018年11月,中国庭审公开网已经基本实现全国各级法院接入的全覆盖,通过该网站直播的庭审已超过200万件,总访问量超过130亿次,各级法院直播的案件数呈现出稳步上升的趋势。
人民法院正在逐步通过微博、微信、在线视频等新兴媒介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向社会传递司法运送正义的价值理念,塑造理性的法治思维和观念,使每一场公开的庭审都成为一次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
“晒”出公信:四大平台重构阳光司法
“没有公开则无所谓正义。”司法是现代国家抵达正义的重要手段,如何让正义看得见、摸得着,首先有赖于司法程序的理性、完整与透明。
不仅是进入庭审现场感受“现场正义”或是通过网络感受“可视正义”,人民法院还主动将司法案件从立案、审判到执行的全部重要流程节点信息化、公开化。
2013年7月,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线,最高法率先在网上“晒”出了一批本院的裁判文书。自此,人民法院向社会全面敞开了司法数据的大门。
每一份文书,都是一份答卷。每一次点击,都是一次监督。
2017年8月,中国裁判文书网访问量突破100亿次,2018年11月,文书总量突破5500万份,访问量突破200亿次,并且还在以每秒上千次的速度飞快增长。目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已成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网。
这意味着人民法院的司法能力、司法水平和审判质效正在接受着来自人民百亿量级的审视和检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执行流程公开的若干意见》《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十余个司法公开规范性文件,开通了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中国庭审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四大公开平台”。
“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人民法院确保向社会公开一切依法应当公开的内容,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公开内容不仅包括庭审,而且拓展到立案、分案、审理、裁判、结案、执行等各环节。从简单的案件审判结果公开,到依据、程序、流程的深度公开,公开活动贯穿整个审判流程,完整反映诉讼活动全貌。
绘就蓝图: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获得感”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
阳光司法让司法公正不仅体现在每一起具体的案件中,更体现在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上。
点击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庭审直播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平台的链接赫然在目,一个入口,即可享受多项司法公开服务。
最高人民法院还先后在官方网站开通了民意沟通电子邮箱、“大法官留言”栏目、征求意见专栏等,将最高人民法院拟出台的司法解释、指导意见、改革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
人民法院通过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指导案例、典型案例和各专业审判领域白皮书等,面向社会公开司法文件、重大案件和法院工作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信息常规发布机制。
2013年起,最高人民法院在多个平台上线“全国法院微博发布厅”,截至2016年底,经新浪平台认证的法院系统微博数达到3547个。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于2013年11月正式上线,集成了各种司法公开的渠道,为订阅用户提供一站式的司法公开和民意沟通服务。
各级人民法院还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参加陪审团、庭审观摩、巡回审判旁听;建立公众开放日、司法互动平台、阳光司法指数评估等方式,积极增进与公众的良性沟通,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绘就蓝图,砥砺前行。
新时代的人民法院正在着力构建“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以司法公开保障司法为民,以司法公开深化司法改革,以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以司法公开增进司法和谐”的“五位一体”司法公开新格局,让人民群众在更阳光、更透明的司法环境下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韩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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