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三荐一考"力促陪审员管理规范化
2013-01-06 09:39:51
中国法院网讯 (朱玉军) 新年伊始,为有效规范人民陪审员的管理,更好地促进陪审员参与陪审的质量,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民陪审员‘三荐一考’的工作制度”,较好地保证了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实际效果。
该院推出的“三荐一考”工作制度是指,陪审员个人自荐、参审法官评荐、承办部门推荐和年终由该院政治部门联合纪检部门对陪审员进行综合考核。具体做法是,对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的每一起案件,待庭审结束后,参与陪审案件的人民陪审员要填一张庭审参与情况自荐表,对个人在庭审中的实际表现进行自我打分;同堂问案的法官们结合人民陪审员在参与庭审案件过程中的参与力、反映力、执行力等进行评判,并将评判的结果上报本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承办案件的部门,结合每名人民陪审员参与本庭的陪审情况,及时作出对每名人民陪审员公正、客观、正确的评价,将表现优异的人民陪审员推荐到本院主管陪审员工作的政治部门,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待全年工作结束时,负责陪审员工作的政治部门,同本院纪检部门一起,综合人民陪审员的自荐、参审法官的评荐、承办部门的推荐,对每名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能力、业务水平、作风纪律、廉洁意识等进行综合考核,对表现突出的人民陪审员进行表彰奖励,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每名人民陪审员的个人业绩档案。
该院的这一做法,有效地促进了人民陪审员的规范化管理,在加强每名人民陪审员工作责任心的同时,更好地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升。
该院推出的“三荐一考”工作制度是指,陪审员个人自荐、参审法官评荐、承办部门推荐和年终由该院政治部门联合纪检部门对陪审员进行综合考核。具体做法是,对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的每一起案件,待庭审结束后,参与陪审案件的人民陪审员要填一张庭审参与情况自荐表,对个人在庭审中的实际表现进行自我打分;同堂问案的法官们结合人民陪审员在参与庭审案件过程中的参与力、反映力、执行力等进行评判,并将评判的结果上报本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承办案件的部门,结合每名人民陪审员参与本庭的陪审情况,及时作出对每名人民陪审员公正、客观、正确的评价,将表现优异的人民陪审员推荐到本院主管陪审员工作的政治部门,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待全年工作结束时,负责陪审员工作的政治部门,同本院纪检部门一起,综合人民陪审员的自荐、参审法官的评荐、承办部门的推荐,对每名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能力、业务水平、作风纪律、廉洁意识等进行综合考核,对表现突出的人民陪审员进行表彰奖励,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每名人民陪审员的个人业绩档案。
该院的这一做法,有效地促进了人民陪审员的规范化管理,在加强每名人民陪审员工作责任心的同时,更好地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升。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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