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法院规范管理强素质
2004-02-19 10:38:06
     中国法院网讯 (郑春笋)  连日来,山东省德州市两级法院层层动员,周密部署,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初见成效。

  德州中院党组确定把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作为全市两级法院2004年工作的重点和总抓手来抓,要求全市法院认真研究制定“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着力完善规范审判宏观管理、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量管理、执行工作管理、队伍管理、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管理等六个机制,切实解决管理中存在的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按照中院党组的统一部署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开展了为期半月的思想作风和工作纪律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组织全院重温和学习了《法官法》规定的“十三个不得”、《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最高院规定的“四项制度”以及最高院《关于落实23项司法为民具体措施的指导意见》、两个《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并眼睛向内,对照自查,边整边改,认真清理不合时宜的惯例和规章制度内容。

  中院制定新的审委会工作规则,建立了定期听取业务庭汇报、分析审判形势、旁听庭审等制度,解决了原来审委会工作程序不规范、单纯研究案件的问题,实现向总结审判经验、加强宏观指导职能的转变。为构筑“铁案工程”,进一步规范案件质量监督管理,中院下发了《关于完善审判监督机制,加强审判质量管理的意见》、《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稿)》,规定审判监督庭负责本院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案件的立案、审理、裁判、执行、卷宗装订归档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全方位监督。在队伍管理方面,全市两级法院都建立了廉政教育制度、廉政登记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廉政说明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一岗双责制”和党风廉政责任制,并由中院院长与各基层法院院长、院长与分管院长、分管院长与分管的庭室负责人、庭室负责人与干警,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使队伍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长、常抓不懈。

  全市两级法院还注重做好结合文章,坚持以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促司法公正和效率,促司法为民、利民、便民活动,促 “平安德州”、“平安山东”的创建。最近,他们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正在积极筹备召开全市便民诉讼网络建设经验交流现场会,在全市法院大力推行该市乐陵法院首创的适合农村特点的法庭审判方式——便民诉讼网络,进一步促进人民法庭规范管理和建设,切实落实抓基层、打基础的要求,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普遍支持和好评。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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