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胞兄弟争亡兄遗产 延川法官巧调奏和谐乐章
2012-12-26 14:59:59 | 来源:中国法院网陕西频道 | 作者:呼文荣
为了争夺已经过世兄长的遗产,同胞兄弟反目成仇,诉至法院。12月24日,陕西省延川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件因继承遗产而导致同胞兄弟对簿公堂的法定继承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赵宁(化名)与被告赵军(化名)是同胞兄弟,父母早亡,且原、被告大哥赵华(化名)也于2010年9月去世,其生前无配偶、子女,生前生活均由原、被告双方共同照顾。赵华去世后,经原、被告双方清点确认,其尚有遗产5.8万元,由被告保管。此后,原告多次提出要求平均分割遗产,均遭到被告拒绝,原告还多次请求村委会及当地司法所调解,双方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仍恶意占有全部遗产。2012年8月20日,原告向法院提起分割遗产的诉讼请求。
延川法院的法官接到该案后,考虑到争诉的双方是至亲兄弟,血脉相连,如果对该案直接进行判决势必会使双方结怨,不利于家庭的和睦和社会的和谐,毕竟兄弟俩同住在一个屋檐下,抬头不见低头见。于是,法官针对该案的特殊性,积极做调解工作。起初原告并不配合调解,因该案经村委会及当地司法所多次调解都不能协商解决,对法院的调解缺乏信心,一心等着判决。但是延川县人民法院的法官没有气馁,而是本着家庭和睦的理念,大打感情牌,多次耐心地和双方当事人释理、释法,希望双方珍惜血浓于水的亲情,充分领悟到家和万事兴的道理。
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12月24日,被告赵军终于同意给付原告赵宁继承款2.9万元,原告撤回了起诉。原本形同陌路的兄弟最终握手言和,久违的亲情重暖他们的心窝,他们紧紧握着法官的手不断地道谢,连连称赞。
原告赵宁(化名)与被告赵军(化名)是同胞兄弟,父母早亡,且原、被告大哥赵华(化名)也于2010年9月去世,其生前无配偶、子女,生前生活均由原、被告双方共同照顾。赵华去世后,经原、被告双方清点确认,其尚有遗产5.8万元,由被告保管。此后,原告多次提出要求平均分割遗产,均遭到被告拒绝,原告还多次请求村委会及当地司法所调解,双方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仍恶意占有全部遗产。2012年8月20日,原告向法院提起分割遗产的诉讼请求。
延川法院的法官接到该案后,考虑到争诉的双方是至亲兄弟,血脉相连,如果对该案直接进行判决势必会使双方结怨,不利于家庭的和睦和社会的和谐,毕竟兄弟俩同住在一个屋檐下,抬头不见低头见。于是,法官针对该案的特殊性,积极做调解工作。起初原告并不配合调解,因该案经村委会及当地司法所多次调解都不能协商解决,对法院的调解缺乏信心,一心等着判决。但是延川县人民法院的法官没有气馁,而是本着家庭和睦的理念,大打感情牌,多次耐心地和双方当事人释理、释法,希望双方珍惜血浓于水的亲情,充分领悟到家和万事兴的道理。
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12月24日,被告赵军终于同意给付原告赵宁继承款2.9万元,原告撤回了起诉。原本形同陌路的兄弟最终握手言和,久违的亲情重暖他们的心窝,他们紧紧握着法官的手不断地道谢,连连称赞。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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