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院贯彻十八大精神推进作风转变
2012-12-20 08:21:2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黄星航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启动了“宣讲十八大、院长上党课”学习活动。广西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殿龙19日走上讲台,结合党的十八大精神,给机关全体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上了一堂党课,要求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转变工作作风。
罗殿龙要求,自治区高院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的六项措施,达到六个要求:转变作风要体现在司法审判实践中;转变作风要强化司法为民意识;转变作风要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转变作风要主动接受监督,加强民意沟通;转变作风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转变作风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罗殿龙强调,各级法院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率先垂范,带动和影响干警把中央的要求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落到实处。
广西高院机关各党支部随后开展了“贯彻十八大:改进作风,联系群众,实干进取”主题学习研讨活动。
罗殿龙要求,自治区高院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的六项措施,达到六个要求:转变作风要体现在司法审判实践中;转变作风要强化司法为民意识;转变作风要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转变作风要主动接受监督,加强民意沟通;转变作风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转变作风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罗殿龙强调,各级法院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率先垂范,带动和影响干警把中央的要求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落到实处。
广西高院机关各党支部随后开展了“贯彻十八大:改进作风,联系群众,实干进取”主题学习研讨活动。
责任编辑:周利航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