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法院大力构建未成年犯帮教重生机制
2012-12-07 15:18:15 | 来源:中国法院网福建频道 | 作者:王芸
  今年以来,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本着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积极延伸审判触角,创新未成年犯罪审判方式,积极探索帮扶新机制,取得了较好成效。

  该院创新审判方式,与福建师范大学等高校合作,尝试将未成年犯心理评判机制纳入审判程序,加强未成年犯罪原因和心理分析。今年以来该院共指派7名心理辅导师对11案23个未成年犯进行心理辅导分析,判后无一人上诉,服判息诉率达100%。

  通过加强与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沟通协作,设立新生基金和联系爱心企业,为未成年犯重新回归社会提供必要的资金帮助和工作岗位。2010年以来共计向671名未成年犯发放积极改造、困难帮扶等各类基金发放15.88万元,联系5家企业安置刑满释放未成年犯。

  该院还在福州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设立全省首家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由承训学校设定培训方案,配合司法行政部门组织矫正对象报名,具体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该基地设立以来,先后2期42名学员均已顺利结业并已全部走向工作岗位,重新犯罪率为零。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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