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有新招 业主物业都叫好
2012-12-03 10:25:20
     中国法院网讯 (秦宏黔 王玮)  近年来,广西柳州市柳南城市建设突飞猛进,楼盘林立,大量业主进驻小区,随之也引发了大量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针对这类一般标的额不高但涉案人数众多的案件,柳南区人民法院通常都是调解为主,审理为辅,尽量将纠纷以调解的方式化解在诉前。

  通常,在诉前调解阶段,调解法官都是通过不厌其烦地给当事人打电话,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有些法官甚至利用周末时间,登门拜访,将双方当事人请到物业办公室以类似开座谈会的方式协调、沟通,打破了双方的隔阂,促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圆满解决。

  但是,也经常会碰到一些业主不接电话或是接过电话后就把事情放到一边,仍然不与物业公司积极沟通。调解法官们专门针对这类当事人进行整理归类,查找原因。分析后认为主要是一些当事人对法院或者法官有抵触情绪,有一些事对纠纷的调解成功缺乏信心,还有一部分当事人是因为标的小,接了电话不当回事立马就忘记了。打电话不顶用那就试试别的方法吧,经过考虑,调解法官就尝试着采取手机发送短信的方式将纠纷相关内容、法理及可能导致的后果等发到业主的手机,采取这一措施之后,绝大部分案件都收到的良好的效果。一些业主主动去物业公司交纳所欠物业费,有些业主也及时给予法官情况反馈。

  有些业主在交费时对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说:“如今法院的工作真是又细致又到位,开始用短信的形式提醒我们了,这样又不太打扰到我们;冲着法院的服务态度,我们就应该来交,但是希望物业公司必须完善自己的服务质量!”物业公司的负责人也承诺理应如此。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均对柳南法院的调解工作及法官的细心的调解方法表示满意!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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