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多渠道分流矛盾 多元化调解纠纷
2019-07-18 08:47:1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薛书敏
  近年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积极应对受理案件高速增长的压力,探索完善诉前调解机制,多渠道分流矛盾,多元化调解纠纷。2018年诉前调解1000余件民事纠纷,民事案件结案率96.18%,位居全市第一、全省前列,被评为2018年度全省无执行积案法院。

  据了解,内乡法院拓展诉前调解多元渠道,出台了《立案预登记和委托调解工作实施办法》,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机衔接,携手社会力量共同化解矛盾纠纷是构建多元化调解网络。该院与职能部门,基层组织、社会团体、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等,会签了12份委托调解工作文件,搭建了20余个调解平台,组成了法院主导、社会参与、覆盖广泛的调解网络。目前,该院多元化调解网络共有30余家外部机构参加,专兼职调解员共有200多人。同时,该院搭建了诉前调解工作平台,设置专门调解场所促调息诉,引导群众算清诉讼“风险账”“经济账”“成本账”,选择最佳纠纷解决方式。

  针对诉前调解结果没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容易反悔重新诉讼的问题,内乡法院通过多种途径,增强调解协议效力。对达成的调解协议,引导当事人通过公证机构进行公证,直接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调解成功后由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专业调委会出具调解协议,若因当事人反悔致协议不能履行,当事人可申请法院依法司法确认,维护调解协议的严肃性。2018年以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专业调委会出具调解协议800份,绝大多数自觉履行,当事人申请法院司法确认的70余份,不到10%。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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