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法官庭前约谈失足少年
2012-11-30 11:07:13
     中国法院网讯 (韦忠乐 杨培兴)  “法官阿姨,感谢您在这段时间一直给予我鼓励,现在我汇报一下我在取保候审期间的表现……” 11月27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人民法院少年审判法庭副庭长赖艳军法官在该院少年审判法庭里约谈了两名被法院采取取保候审的未成年被告人周某和黄某。

  今年5月30日20时许,被告人周某和黄某从网吧上网出来后,因无钱继续上网,两人遂商量到街上寻找作案目标,弄点钱继续上网。随后两人来到宜州市庆远镇城中中路,发现被害人王某斜跨一个单肩包独自回家。两人尾随王某后趁其不备上前将其斜挎包抢走(包内有现金19.7元,一部手机及U盘一个),两人将抢来的钱拿到网吧继续上网。几天后两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追回被害人被抢的手机。之后两人被刑事拘留。

  案件移送到法院后,赖法官了解到两名被告人均不满18周岁并且都是辍学在家,因父母忙于生意而疏于对他们进行管教,导致两人因犯抢夺罪被羁押。在进行充分的庭前调查之后,赖法官觉得两名被告人作案动机单纯,犯罪后悔罪态度较好,羁押期间按时向管教干警定期汇报改造情况,觉得两人的可塑性较强,遂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根据两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约谈方案。

  为充分了解被采取取保候审的未成年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的表现情况,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被告人庭前调查工作力度,准确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以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利益,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自今年6月开始,该院采取诉前约谈的方式,主动约谈被采取取保候审的未成年被告人,向他们了解在取保候审期间的学习、生活、改造等情况,为下一步开展庭审教育、跟踪帮教及社区矫正工作打好基础。据统计,自实施庭前约谈措施以来,该院少年审判法官先后约谈了11名未成年被告人,在充分考虑被告人犯罪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性后,对9名被告人判处非监禁刑,并针对少年犯的不同特点制定了9份案后回访及社区矫治方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目前该9名缓刑犯均按期向法院递交改造情况汇报,无一再犯发生。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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