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2012-11-24 13:34:1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日前,全国各级法院迅速展开行动,对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行部署,要求广大法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王胜俊院长在最高人民法院传达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会上的讲话,立足岗位,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江苏

  11月20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组书记、院长公丕祥要求,学习贯彻活动中,全省法院广大干警要深刻认识领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贯穿党的十八大报告的主线,深刻认识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基本内涵,悉心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发展的内在要求,深刻认识领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新要求,深刻认识领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主要任务,切实增强司法的社会责任。

  安徽

  11月22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调研工作暨研究室工作会议,安徽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溯强调,全省法院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调研部门要围绕这一首要政治任务,不断强化综合审判业务职能作用,坚持不懈地服务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服务领导科学决策,服务法院科学发展。

  河南

  11月2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张立勇要求,要始终坚持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全力护航中原经济区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司法保障。全省法院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着眼中原经济区建设全局和实践,通过全面充分有效地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中原经济区建设保驾护航。要始终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维护群众根本利益。

  湖北

  11月19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湖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少三强调,全体党员干警的思想要迅速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科学发展观,将十八大精神与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与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能动司法及司法为民相结合,指导法院工作。全院干警要进一步落实“四个必须、五项制度”,进一步推进“深化审判质量管理,攻克瑕疵案”和“三项评查”,不断取得新进步。

  广东

  11月2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全院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此次专题学习会。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鄂带头谈了自己作为十八大代表的学习体会。他强调全省法院要以十八大报告为指针,抓好法院的科学发展。一要坚定使命意识;二要改革创新;三要坚持司法服务民生;四要加强党的建设。

  四川

  11月20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海萍要求,全省法院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巩固提升、创新突破”的工作基调,围绕争创“两个一流”的战略目标,弘扬四川法院精神;要深入实施“司法服务”、“基层基础”两项工程,努力实现服务大局新成效、审判质效新提升、基层基础新发展,使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四川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云南

  11月2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全院中层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并对全省法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出部署。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许前飞提出,学习贯彻中绝对不能走过场、搞形式,切忌空谈。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热潮。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通过召开支部会、专题辅导、专题讲座、座谈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深刻领会十八大精神的法治内涵,进一步提升全省法院法官的法治意识、公正司法意识、改革创新意识、服务保障意识,不断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陕西

  11月17日,陕西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主持召开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领导干部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安东强调,全省政法系统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精神实质。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党组(党委)要安排一段时间原原本本系统学习,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为广大干警作出表率。要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通读报告与专题研讨相结合,全面领会精神实质,真正用十八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记者 朱 旻 李忠好 陈海发 冀天福 程 勇 张 芳 林晔晗 姜郑勇 茶 莹 朱云峰 通讯员 周瑞平 李 程 胡旭东 刘学斌)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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