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行政首长首次应诉行政案件
2012-11-22 09:28:36
     中国法院网讯 (刘宇星 贺婧)  11月20日上午,随着主审法官的一声槌响,江西省新余市首例行政首长应诉的行政案件在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开庭,这起案件的开庭标志着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又登上了新台阶。

  该院积极协助行政机关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组织行政机关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为其讲授《行政诉讼法》、《行政赔偿法》等专业课程,帮助其承担起本机关法律顾问的职责,行政机关未设置法制机构的,帮助其选聘法律专业人士担任该机关的法律顾问;并积极探索行政审判与法制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主动联系、走访相关单位,了解各单位对法院的迫切期待和希望,设立专门联络人员和联络电话,定期与市法院交流经验,不断完善联席会议机制;主动邀请人大、政协参与案件旁听、监督,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认真听取和收集他们对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逐一登记成册;对案件中反映的行政执法存在的普遍性的行政管理问题,有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提醒其应当注意或改进的事项,帮助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自三项制度确立以来以来,行政机关应诉准备比以往更为充分,庭审更加流畅,庭审气氛也比过去更为严肃,庭审效果也比过去好。”担任此案主审法官的渝水区法院行政庭负责人如是说到。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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