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为家庭琐事闹离婚 法官调解重和好
2012-11-21 14:27:40
     中国法院网讯 (江毅轩 卢国伟)  “感谢法官为我们做了这么多的工作,回去后我们一定好好过日子,不再闹离婚了!” 11月19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法官成功地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夫妻双方在调解和好笔录上签字后,与法庭的法官握手告别,手牵手离开了法庭。

  原告王某和被告宋某是夫妻关系,双方于2010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男孩。原告王某和被告宋某原本是一对非常恩爱的夫妻,丈夫王某年轻有为,事业是蒸蒸日上,妻子宋某相夫教子,温柔贤惠。然而,随着丈夫的事业越做越大,工作越来越忙,夫妻俩相聚的时间越来越少,由于缺少沟通与理解,双方感情日渐冷淡,妻子埋怨丈夫一心只为工作、为了事业而忽略了家庭,丈夫则责怪妻子不能理解自己以及对自己照顾不够体贴,两人经常因此而发生争吵。2012年8月,因家庭琐事,夫妻二人又大吵了一架,自此两人过起分居生活。丈夫王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妻子解除婚姻关系。

  为妥善处理此案,承办法官认为夫妻虽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并有短暂的分居生活,但主要原因在于两人缺少必要的沟通与宽容,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承办法官于是决定在开庭前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11月20日上午,承办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承办法官采用背靠背、面对面的调解方法,分别从双方的感情基础、离婚的原因、特别是离婚后对孩子造成的危害等各个方面进行耐心疏导、真诚调解,在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说服下,夫妻双方抱着孩子坐在调解室内,为自己不能冷静处理的行为后悔不已,双方当事人均表示两人以后要相互谅解,相互体贴,多为对方、多为家庭、多为孩子着想,最终双方同意和好,并在调解笔录上签了字。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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