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遭遇车祸卧床三年 新区法官执行显真情
2012-11-21 10:14:58 | 来源:中国法院网铜川频道 | 作者:杨敏
新区审判庭执行法官上门为申请人送执行款
  11月16日下午,陕西省铜川市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庭执行干警在副庭长王军的带领下,来到身体瘫痪的申请人张某家中给他送去案件执行款,卧床三年的申请人张某接过王军副庭长送来的执行款,激动得泪流满面,他感激地说:“我正急需用钱看病,法官给我送来3189元执行款,解了我的燃眉之急。”王军副庭长握着申请人的手说:“虽然这离你的执行标的3万元还差很远,但法院不会放弃此案的执行,一定会不遗余力继续执行,执行回来的钱会马上送到你手里。”

   2008年11月9日,张某驾驶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事发后,申请人张某与车主惠某,承包人李某就其人身损害赔偿达成调解协议,由车主惠某、承包人李某一次性赔偿申请人张某各项费用共计18万元,其中车主赔偿张某15万元,李某赔偿3万元。协议达成后,承包人李某不能自觉履行协议,张某由于生活困难,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执行庭受理此案后,随即给被申请人李某送达了强制执行通知书。由于被执行人外出躲藏,一直找不到人,执行线索难以寻找,增大了案件执行难度。为了能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圆满实现,新区审判庭执行干警用一周时间集中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对52名被执行人的存款采取拉网式调查。在这次执行行动中,新区审判庭副庭长王军带领执行干警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后认为:被执行人常年在外务工都有收入,大量现金不可能随身携带,而且被执行人长期躲藏,思想可能已经麻痹,在银行有存款的可能,所以将李某列入拉网范围。果然,在新区建行新区分行查询到其账户,当即冻结了被执行人李某银行存款3189元。执行干警立即上门将执行款交付申请执行人张某,解了申请执行人就医治病的燃眉之急。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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