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师法院多措并举强化诉前调解化解矛盾
2012-11-20 14:08:20
     中国法院网讯 (赵剑琪)  在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强化诉前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激化,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今年以来,该院立案前化解纠纷516起,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加大对劳动争议、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房地产纠纷、相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的调解力度,并将行政协调纳入诉前调解工作范围,下功夫、花大力气对城市拆迁纠纷等进行协调,力争实现诉前缓解矛盾、解决争议、化解纠纷的目的。

  该院依托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调解室,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就在消除双方怨气上下功夫,想方设法说服双方放平心态,换位思考,友好协商,妥善将矛盾纠纷解决萌芽状态。

  伽师f法院加大与县信访部门和乡镇人民调解组织沟通与联系,落实诉调对接,充分依靠县信访、司法、乡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乡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共享信息资源,配合共同做好教育、稳控、处置工作,形成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调处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拓展调解主体,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尽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预防和杜绝越级上访案件发生,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诉前调解成功的,只要当事人申请,立案庭即依法制作法律文书,并当场送达当事人,及时有效地确定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解决争议,化解纠纷。同时法官提供释法答疑服务,告知当事人法律强制性要求,敦促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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