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甲老人排水纠纷对簿公堂 巡回法庭登门调解
2012-11-15 09:02:13
巡回法庭登门调解促邻里团结
     中国法院网讯 (张明环 卓继宇)  年过花甲之年的两位老太太因排水纠纷发生激烈争执,致唐某肋骨受伤因赔偿问题而与文某对簿公堂。为避免双方舟车劳顿,切实落实司法为民措施,11月13日,广西藤县人民法院潭东法庭在原、被告所在的塘步镇龙安村巡回开庭,成功调解了这起健康权纠纷案,终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支付原告赔偿款2000元。

  76岁的原告唐某与68岁的被告文某原本是关系不错的邻居,但自从唐某在文某家房屋旁建了草棚和厕所排水渠后,因影响到文某家的环境卫生及正常生活,导致两邻居关系不和。文某为避免排水漫延到自家草棚,遂堵住该排水渠口,遭到唐某极力阻挠,后双方矛盾愈演愈烈。

  2011年12月23日,双方因此事再次发生激烈争执,在双方推扯中唐某被文某推倒在地而受伤指。后经医院鉴定和治疗,唐某的肋骨受到损伤,共花去医药费5880.80元。唐某曾多次向文某索赔医药费未果,遂一纸诉状将文某告上法庭,请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潭东法庭受理该案后,主办法官何玲庭长考虑到双方老太太年岁已高不方便来法庭,为避免其舟车劳顿,遂决定将巡回法庭开在原、被告住所地塘步镇龙安村。在庭审中,原、被告情绪非常激动,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吸引不少村民前来旁听。

  主办法官耐心向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并告诫双方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不要为了一时出气而不顾几十年的邻里情谊,和谐、友善的邻里关系不仅对居者有益,还将直接关系到子孙后代的成长和生活环境。经过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调解,原、被告均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并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文某赔偿原告唐某2000元,且当庭履行完毕,双方握手言和,此案得到圆满解决。

  据悉,自2010年至 2012年10月份以来,藤县法院潭东法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加强巡回审判便民措施,以调解结案方式审结123件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其中当庭履行完毕29件,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从该院潭东法庭的亲民、便民措施中,不仅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司法的阳光,更使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关怀和社会温暖。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