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召开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座谈会
周玉华指出要把握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主线努力实现“无震荡”破产
2012-11-09 13:40:19 | 来源:中国法院网山东频道 | 作者:马丽
  近日,山东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座谈会在滨州召开。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周玉华出席会议并讲话指出要把握好社会矛盾化解这一工作主线,努力实现“无震荡”破产,滨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向阳到会致辞。

  周玉华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法院要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牢牢把握主题主线要求,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为目标,以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体制、规范破产程序为重点,以构建专业化的破产审判工作体系为保障,进一步理清思路、转变观念、强化措施,不断提高破产审判工作水平,努力增强服务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工作实效。

  周玉华强调,各级法院要充分发挥各种破产程序的功能,对于符合破产原因、达到破产条件的企业,要及时适用破产清算程序;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发展前景但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要引导当事人通过破产重整或和解程序渡过难关;要切实保证破产审判效果,把握资产处置这一核心问题,充分发挥债权人会议的职能作用,把握好社会矛盾化解这一工作主线,努力实现“无震荡”破产;要着力加强破产审判的规范管理,强化破产财产评估、审计、拍卖等环节的管理,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制约,统一裁判标准,提高审判效率,使当事人尽快从诉讼困扰中解脱出来。

  周玉华要求,各级法院要切实把破产审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特别是对一些重大敏感案件,法院领导要亲自向党委汇报,亲自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要进一步健全破产审判工作机构,有条件的法院要成立破产案件专门审判庭,条件尚不成熟的法院也要设置专门合议庭或指定专人负责审理破产案件;健全破产审判良性互动机制,不断完善破产审判风险预警、部门联动、资金保障等机制;要健全破产案件审理机制和法律适用规则,健全对下监督指导机制,推动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协调发展;要高度重视破产审判队伍的专业化建设,结合破产案件的特点和任务要求,着力加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强化思想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

  会上还表彰了破产审判工作成绩突出的15个先进集体和20名先进个人。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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