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恶势力团伙案开审 12人受审涉及10项罪名
2012-11-08 15:11:30 | 来源:中国法院网株洲频道 | 作者:刘瑾
庭审现场
  11月7日、8日两天,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醴陵市法院第一审判大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吴兴春、吴兴江、吴优等12人贩卖毒品、强奸、寻恤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开设赌场、容留他人吸毒一案。

  1981年出生的吴兴春是醴陵有名的“打流”,在2004年、2007年以抢劫罪和寻恤滋事罪两度入狱。由于其打架狠,讲义气,渐渐在身边聚集了吴兴江、吴优等一批打手,在醴陵市称霸一方,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2007年下半年的一天,吴兴春只因林国根开摩托车按了喇叭,便对林国根一阵拳打脚踢,并逼着林国根跪在地上叫其爷爷,在他人求情之下才对林国根“不再追究”。吴兴春的打手吴敏因为夜宵店的老板没有按照他的要求给他送去炒粉,带人大闹夜宵店。2011年4月至6月,吴兴春通过其哥哥吴兴江分六次购进毒品海洛因495克,除给吴兴江10克及部分自己吸食外,其余毒品均进行贩卖,涉案金额达5万余元。

  检察院对吴兴春等12人的10项罪名提起公诉,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一一予以进行审理,并依据证据依法作出判决。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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