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高院联合七部门印发意见
提高涉黑涉恶案件技术证据工作质效
2019-08-04 14:43:1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马荣
  8月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自治区商务厅等七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涉黑涉恶案件技术证据工作的若干意见》,推进涉黑涉恶案件中技术证据工作的公开化,确保公正、权威,切实提高涉黑涉恶案件技术证据工作质效。

  《意见》明确,证据裁判是我国诉讼制度的核心原则,技术性证据是诉讼证据的重要内容,涉黑涉恶案件技术证据工作主要包括案件有关专门问题的司法鉴定技术鉴定、涉案财产的价格认定及评估拍卖、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医学诊断等工作,事关案件事实认定和定罪量刑,事关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打早打小,事关对黑恶势力“打财断血”,事关受害群众经济补偿。

  《意见》规定,成立行业技术证据工作专家委员会,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技术证据工作的指导,加强对专业技术机构监督管理,切实解决问题困难。各专业技术机构负责人为涉黑涉恶案件技术证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专业技术人员要认真细致答复司法办案人员的咨询询问,积极配合涉黑涉恶案件出庭等各项工作,充分利用技术证据工作统计分析和大数据,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线索和决策参考。

  《意见》还就严格依法做好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医学诊断、审查评估和复核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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