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建在庭上,党旗飘在基层
2012-11-07 08:41:29
玉山县人民法院第四党支部在鸡头山法庭举行揭牌仪式
     中国法院网讯 (余晗)  11月6日,中国共产党玉山县人民法院第四党支部在鸡头山法庭举行揭牌仪式,表明该支部的基层党建工作正式开始,真正实现了“支部建在庭上”,开创了江西省玉山县人民法院党建工作之先河。

  玉山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要求,在法院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积极探索实践,把党支部建在基层人民法庭上,及时建立健全了党的组织,填补了党建工作中的“空白点”,扩大了党组织的覆盖面,使人民法庭的组织性、纪律性和凝聚力不断增强,而且充分发挥了党支部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群众解忧,真正达到了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目的。“支部建在法庭”无疑为人民法院抓好党建工作提供了一条成功经验。

  此次玉山县法院为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全覆盖,全面落实省高院关于“支部建在庭上”的要求,在该院六个基层法庭中,将党支部建在鸡头山法庭和王宅法庭。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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