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法官力促民事案件调解当庭履行
2012-11-01 14:18:46
当庭履行现场
     中国法院网讯 (丁吉生)  10月31日,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旴江法庭法官的细心工作下,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得以调解,被告方当庭履行了5.3万元的给付款项给原告。

  今年以来,广昌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不但注重调解,而且还强化当庭履行,防止义务人利用调解拖延履行时间,即解决了矛盾纠纷、及时实现了权利人的利益,又减轻了执行重负、缓和了社会矛盾。

  该院法官在案件调解过程中,对于涉案标的不大、债务人有履行能力的案件,或者虽然存在一定的困难、但经过努力能够全部履行的案件,做到析法明理,尽可能引导当事人当庭履行,真正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

  截止目前,该院调解结案中涉及履行内容的人身伤害赔偿、离婚、买卖等类型的调解案件约有七成左右当庭履行,有的庭室如旴江法庭涉及履行内容的调解案件19件,当庭履行17件,当庭履行率达90%。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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