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法院“放水养鱼” 濒危企业起死回生
2012-10-26 09:46:36 | 来源:中国法院网邵阳频道 | 作者:欧阳杰
  “太感谢您们了,是您们救活了我的厂子。”“谢谢你,肖局长,你们是人民的好法官,替我们讨回了公道。”2012年10中旬,在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刚收到的一笔18万元执行款进行分配发放的现场,某鞭炮厂负责人陈某和债权人杨某、黄某、陈某,感谢之情溢于言表。这18万元系对被执行人胡某在某鞭炮厂的一半股份进行处置所得,债权人杨某、黄某、陈某拿到了分得的款项,满意而归;同时,通过引资渠道,引入新的资金,使已停产的企业起死回生,恢复了生产。

  胡某自2004起在某乡镇某鞭炮厂担任负责人,2007年胡某因赌博输了钱,导致资金困难,开始进行民间借贷,后来负债累累,胡某无心打理鞭炮厂经常外出躲债。债权人杨某、黄某、陈某迫于无奈,分别于2011年和2012年向法院起诉,在诉讼过程中,对胡某在南岳鞭炮厂的一半股份及财产进行了保全。判决生效后,杨某等3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遂对三案件进行并案处理,三案涉案标的有90余万元,因胡某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决定对胡某在南岳鞭炮厂的股份采取执行措施。

  经过调查,该鞭炮成立于1999年,属集体经营单位。2010年3月该厂股东陈某担任新的负责人。在执行中,胡某为了逃避执行,于2012年5月份某日夜里将厂里设备搬走,弃厂逃跑。6月县安监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整顿,责令该厂停产,限期在今年9月初之前技术整改完毕,省里验收合格后,再重新办理安全许可恢复生产。进行技术改造,重新添置设备,需要投入资金80多万元,陈某一人资金有限,孤掌难鸣,该厂面临倒闭,数十名工人即将失业,陈某一半的股份也会随之打水漂,债权人的利益也得不到保护,执行工作面临的压力很大。为此,执行局贯彻 “放水养鱼”的理念,决定穷尽一切手段救活企业。

  经调查,了解到该厂租用的土地属村集体所有,厂房已抵押给村里作为恢复土地费用;厂子已是空壳企业,毫无价值,无法进行评估拍卖。针对这一不利因素,执行法官一方面通过做当地百姓和工人的工作,并取得当地村委会的支持,排除企业的外部干扰。

  执行法官另辟蹊径,调查了解到2010年胡某在诉讼过程中就该厂的一半股份与杨某单独达成了协议这一线索,以此为契机,积极寻找胡某下落,通过多方途径,6月份才打听到了胡某在外地的电话。通过与其电话联系,胡某同意由债权人自行变卖他所占的股份。由于进行技术改造需要大笔资金,该厂一度无人敢接手,三申请人也都不愿意接手该厂,执行工作又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执行法官没有退缩,变压力为动力,执行法官必须与时间赛跑,只有在7月底前做好处置工作,才能为厂里赢得技改的时间。

  7月份初,执行局抽调骨干力量认真做好申请方的工作,多渠道发布消息,先后7次组织协调,并做好申请方的工作,希望他们求同存异,共同搞活企业。

  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法官的努力终于收获了成果。7月底申请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找到了新的投资者,对胡某在南岳鞭炮厂的一半股份进行了估价变卖。8月初,该企业顺利进入整改,9月通过了省里的验收,办好了安全生产许可证。9月底,机器声隆隆响起,该厂恢复了生产。10月中旬,三申请人领到了各自应得的款项,才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近年来,隆回法院创新执行理念,针对该县工业发展相对薄弱、矛盾纠纷高发的局面,着力实施生道执行,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企业的正常发展,获得了县委和政府的高度赞扬,又保障了民生,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赢。
责任编辑:漆浩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