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法院“五个规范”提升执行工作满意度
2012-10-17 15:19:34 | 来源:中国法院网北流频道 | 作者:苟华林
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人民法院以“阳光”执行活动为有效载体,以严格执行程序、规范执行行为为着力点,把规范化建设深入到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五个规范”,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程序实体规范化。北流法院规定凡应该送达的法律文书必须送达,凡应该告知当事人的执行信息必须告知,凡应该签字捺印的必须签字捺印,特别是标的物为物品和金钱的要突出财物的交付到位手续。严格执行案件的财产评估、拍卖、变卖、执行款的分配,对涉及多个债权人参与执行款分配的案件,其分配方案须经合议庭合议、局长审核、院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卷宗材料规范化。该院对执行卷宗材料作出统一规定,要求必须有立案审批、执行通知、执行笔录、财产调查材料、财产处理材料、执行日志、执行案件流程表等必备材料,特别是裁定终结、中止执行的案件必须要有申请人举证材料,被执行人申报财产材料,执行员调查财产材料以及能够反映执行手段已穷尽的相关材料。对材料不全的案件,一律把好结案关,要求承办人说明情况,补齐材料后方能结案,出现重大错漏造成损失的要启动问责机制。
法律文书规范化。北流法院要求执行法律文书要突出说理性,特别是中止和终结案件必须阐明已采取的措施和不能执行的原因,使当事人清楚地了解到执行的全过程,增加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此外,还统一制作了一批规范的执行法律文书模板存入各办案法官电脑中,现用现打,提高工作效率,并明确专人负责法律文书的审核校对工作,防止出现错字、漏字,确保打印干净、整洁。
思想工作规范化。该院要求做好执行案件当事人的法律解明、情绪疏导工作,特别是对裁定中止、终结案件,要注意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因思想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当事人涉执信访案件。
执行行为规范化。北流法院紧扣精细化管理,从细节入手规范执行干警的一言一行,要求干警做到五个严禁,即严禁“生、冷、硬、横”应对当事人;严禁在办公场所或其他场所一人单独接待或在家接待当事人;严禁接受当事人的请吃、送礼;严禁拖拉、推诿办案,保证在执行期限内结案;严禁为当事人出谋划策、通风报信,设置障碍干扰案件执行。
程序实体规范化。北流法院规定凡应该送达的法律文书必须送达,凡应该告知当事人的执行信息必须告知,凡应该签字捺印的必须签字捺印,特别是标的物为物品和金钱的要突出财物的交付到位手续。严格执行案件的财产评估、拍卖、变卖、执行款的分配,对涉及多个债权人参与执行款分配的案件,其分配方案须经合议庭合议、局长审核、院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卷宗材料规范化。该院对执行卷宗材料作出统一规定,要求必须有立案审批、执行通知、执行笔录、财产调查材料、财产处理材料、执行日志、执行案件流程表等必备材料,特别是裁定终结、中止执行的案件必须要有申请人举证材料,被执行人申报财产材料,执行员调查财产材料以及能够反映执行手段已穷尽的相关材料。对材料不全的案件,一律把好结案关,要求承办人说明情况,补齐材料后方能结案,出现重大错漏造成损失的要启动问责机制。
法律文书规范化。北流法院要求执行法律文书要突出说理性,特别是中止和终结案件必须阐明已采取的措施和不能执行的原因,使当事人清楚地了解到执行的全过程,增加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此外,还统一制作了一批规范的执行法律文书模板存入各办案法官电脑中,现用现打,提高工作效率,并明确专人负责法律文书的审核校对工作,防止出现错字、漏字,确保打印干净、整洁。
思想工作规范化。该院要求做好执行案件当事人的法律解明、情绪疏导工作,特别是对裁定中止、终结案件,要注意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因思想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当事人涉执信访案件。
执行行为规范化。北流法院紧扣精细化管理,从细节入手规范执行干警的一言一行,要求干警做到五个严禁,即严禁“生、冷、硬、横”应对当事人;严禁在办公场所或其他场所一人单独接待或在家接待当事人;严禁接受当事人的请吃、送礼;严禁拖拉、推诿办案,保证在执行期限内结案;严禁为当事人出谋划策、通风报信,设置障碍干扰案件执行。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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