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走十年无音讯 妻子诉求离婚终获准
2012-10-10 10:28:21 | 来源:中国法院网那坡频道 | 作者:农肯超 杨雪苑
  丈夫外出十年无音讯,妻子无望而提出离婚获准许。这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人民法院10月8日判决的一起离婚纠纷案。

  1992年,那坡县城厢镇的李媚经人介绍与同村的陈科认识后按农村习俗请酒结婚,1994年5月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夫妻感情较好,并生育了一男一女,儿子现已成年,女儿现年12岁。2001年2月15日,陈科向李媚称其有事到坡荷乡,当日出走后便离家出走,不久在外打电话给李媚称其在广东深圳打工,过后也陆续寄一些生活费给李媚。但出走后的第二年双方就再也没有通信联系,陈科也停止寄生活费给李媚,至今下落不明。李媚认为,丈夫陈科离家出走多年不履行家庭义务,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感情已破裂,遂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那坡县人民法院经公告合法传唤,陈科既不作出答辩也未到庭应诉。

  该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认为,李媚与陈科的婚姻虽系自主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也较好,但由于陈科于2001年离家出走后一直不与李媚沟通联系,不履行家庭义务,至今下落不明已长达十年之久,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因陈科的出走造成家庭困难,家庭重担全落在李媚一人身上,如此夫妻关系若维持下去已毫无实际意义,李媚诉讼离婚的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予以支持,并做出了前述的判决。(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责任编辑:边江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