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31,司法调解的好模式
——昭平县法院创新调解方式服务山区百姓
2012-10-10 15:07:24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周任超
  “法官来瑶乡,稀泥烂路都要走;法官来瑶乡,不辞劳苦只为民;邻里屋里有纠纷,驻村法官来调解;和谐调解化纠纷,瑶乡百姓笑开颜。”这是广西昭平县仙回瑶族自治乡的瑶族群众自编自写赞扬法官的民谣歌词。群众们说,昭平县人民法院的法官真心为民,他们要用歌声表达对法官的感激之情。

  昭平是一个国家级贫困县,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是一个地道的山区县。这几年,昭平县人民法院结合山区的实际特点,始终把群众最急需解决的问题作为司法调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创新调解方式,方便了群众,赢得了百姓的称赞。“我们坚持司法为民,创新推出8531解调法,强化司法调解力度,不断拓展调解范围,百姓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说起该院的司法调解工作,昭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厚书一脸自豪。

          8法融汇 司法调解的有效经验

  去年8月份的一天,胡某外出,在家门口发现了三台格力空调,他就急忙把空调搬回了家里。原来运输空调的李先生开着轻型货车路过胡某家门前时,掉下了三台空调。得知是胡某拾获,李先生就上门与胡某协商归还事宜,但是胡某却以“拾到不为贼,黄金赎不得”为由拒不归还。多次协调不下的情况下,李先生就把胡某状告到了昭平法院。承办的徐法官认为胡某主要是受到陈旧观念和对法律不熟悉的影响,于是他备足《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并特意从法制报刊中找了几个不当得利的案例,带领书记员赶到离法庭十几公里外的的胡某家中,对胡某进行法制宣读教育。最终,胡某认识到拒不归还拾得物是违法行为,纠纷得到顺利调解。

  上述事例是该院为民调解8个办法中“法律宣传与道德舆论威慑相结合”的一次生动应用。昭平县人民法院结合实际,借鉴经验,成功创造了“心理抚慰、过错剖析、分头调解、亲情融化、巧借外力、冷热并用、内外结合、法律宣传与道德舆论威慑相结合”8个调解工作法。

  心理抚慰。在司法调解过程中,注重人文关怀,对当事人进行心里疏导,抚慰当事人的心理落差,使其得到心里上的安慰,情绪平稳;

  过错剖析。在查明基本事实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审时度势,召集双方当事人剖析事件原因,帮助他们分析各自的过错,促使其意识到自己确有做的不妥的地方,达到案结事了;

  分头调解。审判人员分别找一方当事人谈话,通过沟通,了解案件的一些实质性问题,找到矛盾的源头,找准调解的突破口;

  亲情融化。针对家庭矛盾等纠纷,让当事人与子女、父母、亲戚等人多沟通,回忆年轻时的甜蜜,初为父母时的感动,一路携手走来的喜悦等,从而促进纠纷的化解;

  巧借外力。在调解的过程中,借助案件当事人的亲戚、朋友等的力量,让他们参与到调解中,加快调解的进度; 

  冷热并用。如果是不及时处理就有可能矛盾激化的案件,因势利导,趁热打铁,迅速处理;对那些因一时冲动而起诉的案件,待当事人心态趋于缓和时,再组织调解;

  内外结合。在自身调解的基础上,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民政、妇联等部门联手,加强调解互动,构建大调解格式;

  法律宣传与道德舆论威慑相结合。针对不熟悉法律基本条文的当事人,用生动的案例、通俗的语言宣讲法律,同时结合道德舆论的压力,让当事人意识到过错,促进矛盾化解。

         5心交织 为民调解的生动实践

  今年1月的一天晚上,怀孕的黄女士停留在机动车道上正在过着马路,不想高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碰到了黄女士,致使黄女士流产,给黄女士造成了巨大伤害。案经昭平县法院开庭审理后,该院交通巡回法庭法官发现,双方当事人对伤者的伤情及相关的治疗费用、误工费用等均无较大的分歧,争议的主要焦点在于黄女士主张高额因流产所造成的精神抚慰损失上。合议庭围绕事实,通过耐心、诚心、细致的“背靠背式”调解,最终原告黄女士与被告保险公司、高某等人达成调解协议,一起看似不可逆转的分歧迎刃而解。

  像上述这样真心为民调解让群众得实惠的事情,在昭平法院还有很多。该院要求法官在为民调解中要具有“五心”即爱心、耐心、信心、诚心、公心。用一颗对人民忠诚的爱心,树立调解的信心,抱着一颗诚心,用耐心的调解,实现司法为民的公心。

  也正是这样的“五心”要求,使得一起长达27年的纠纷案得到顺利调解。1985年5月,黄先生经申请取得了一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1985年6月,他在依法核准的土地范围内动土施工建房,但在地表下意外发现清代昭平名士黎肇元之墓。经与黎肇元后人协商及相关部门协调,未能达成迁坟协议,黄先生被迫停止了建房。后来由于各种原因,这一拖就拖了27年。今年,在审查立案阶段,案件送到了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厚书手上,他对这起跨越27年的纠纷高度重视,即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当天下午,案件就在周厚书的主持下当场达成调解协议。

          3个机制 司法调解的样板模式

  去年9月,吕先生与黄某、李某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经昭平县木格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10月,双方当事人共同向该院提出申请,请求确认该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昭平法院依法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审查,发出了(2011)昭民调确字第1号人民调解协议《确认决定书》。

  在司法调解中,昭平法院推行了“立案调解长效机制、法官调解激励机制、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相衔接机制”三个机制,确保调解工作取得了成效。

  立案调解长效机制。在立案环节紧紧抓住速裁调解方法不放松,加大简易程序系列民生案件审判力度,制订《昭平县人民法院立案调解办法》,对一些诉讼标的小、法律关系明晰、被告方便传唤的案件,实施立案调解并及时执结。2002年至今,该院立案调解 1300余件。

  法官调解激励机制就是鼓励法官对于能够采取调解方式解决的案件就多采取调解的方式处理,年底对于调解工作优秀的法官给予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

  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相衔接机制。巡回审判进社区。成立巡回法庭,深入全县街道、社区开展巡回审判,纠纷发生后,首先由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有困难的,由法官参与共同调解;人民调解进法庭。与司法所在辖区人民法庭联合设立了人民调解室。对在村屯发生的纠纷,由司法所指导村屯调解员进行调解,需要法院确认调解协议的,由巡回法庭出具司法确认决定书;专项调解进部门。在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成立交通巡回审判法庭,在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设立调解室,在县主要医院设立医患纠纷调解室。

         1个效果 法律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

  “8531”调解法中的“1”是要取得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采用8531调解法,该院切实做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得到了党委政府的高度赞誉,赢得了人民群众谱写民谣赞颂。

  几年来,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364 件,审(执)结8367 件,结案率99.96%。执行案件执结率达到100%。仅去年民商事案件调撤724件,调撤率83 %;刑事附带民事及自诉案件调解7 件,调解率为67 %;执行和解84 件,占执行结案79.2%。同时,4个派出法庭全部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五化”法庭建设检查验收,并先后被市中院授予“人民满意的法庭”、“规范化人民法庭”、“五好人民法庭”的称号。109人次被评为自治区、贺州市“优秀法官”或“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责任编辑:漆浩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