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老赖”获刑悔之晚矣
2012-10-10 14:02:21 | 来源:中国法院网福建频道 | 作者:陈玲玲
  因为违反合同规定被人起诉后,法院已判其返还钱款,不料该人竟将存款转移后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近日,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对这个自作聪明的张某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08年1月20日,张某与戴某签订山林地转让承包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戴某违约,经张某起诉,仙游法院已于2009年12月24日判决张某返还承包款20万元人民币给戴某。败诉的张某心有不甘,但在法律事实面前又无计可施,便耍起了小聪明,不仅在该案件的判决书生效后,迟迟不愿意将承包款返还于戴某,甚至在法院多次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通知书》后将自己银行账户内90余万的存款转移到他人处。

  2012年3月1日,张某向仙游县公安局投案。并偿还20万给戴某。

  仙游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侵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和判决、裁定的严肃性,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其能自首,且已履行判决所确定的债务,故作出如上判决。

  今年来,仙游县人民法院对涉嫌拒执罪的行为加大了打击力度,共移送给公安机关16起,已判决5起。截止10月初,该院民事判决自动履行率达72.86%,比去年同期增长23.25个百分点,基本上做到了宣判一批,惩治一批,威慑一批,在社会上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力。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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