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工程”点亮山区“小法院”
——凤山县法院探索山区法院发展之路的生动实践
2012-10-10 10:05:15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陆寿青 王锋 黄桂梅
  “环山似凤,环凤皆山”,广西省凤山县由此得名。凤山东与东兰毗邻,南连寿乡巴马,北倚天峨,西与百色的凌云、乐业两县接壤,境内有集观光、旅游、探险为一体的凤山世界地质公园,全县人口21.56万人,辖8乡1镇,96个行政村,2个街道社区,年财政收入仅一亿元,系国家级贫困县。

  凤山县人民法院现有干警59人,其中法官34人,预备法官5人。2008年以来,全院年均审理各类案件近800件,在全区法院系统,属于受理案件比较少的“小法院”。

  山区“小法院”怎么搞,才干出特点,才创出亮色,才能进一步激发干警为民司法的热情和创新司法的激情?

  2011年5月,走马上任凤山县法院院长的闭克武,带领班子成员经过仔细的调查研究和分析,结合凤山的县情,借鉴兄弟县院的先进经验,明确地提出了“一年打基础,二年上台阶,三年争先进”的创先争优工作目标。

  穷则思变,变则通。一年多来,凤山县法院以“为民、便民、惠民、利民”为宗旨,准确把握能动司法与地方发展的“结合点”,通过成立“山区巡回法庭”、推行司法惠民、推进“阳光司法”、打造山区法院文化样板、实施廉政建设“零容忍”、提升执行力有效解决执行难等一系列“亮点工程”,有声有色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干警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全院上下充满了生机与活力。2012年河池市法院年中工作会议上,凤山县法院作了经验交流发言;2012年9月18日,河池市召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会上表扬了凤山法院的做法,凤山法院的经验引起了媒体的关注,《人民日报》、《人民日报内参》、《人民法院报》、《广西日报》、《广西法治日报》、广西人民广播电台、《河池日报》等记者深入采访并相继作了报道。

    亮点一 成立“山区巡回法庭”,打造百姓“家门口的法院”

  凤山山高路远,方圆1738平方公里的县境内,到处是陡峭的山坡,崎岖的山路。交通不便出行难,打官司难成了凤山老百姓法治维权生活不可回避的现实。

  针对这一实际,凤山县法院顺应百姓呼声,通过整合现有的司法资源,于2011年8月成立了“山区巡回法庭”,通过法官巡回办案的方式,上门帮助老百姓打官司,既节省了群众开支,提高了办案效率,又拉近了法官与群众的距离,深得山区人民欢迎。

  该院一是将长洲、平乐、凤城3个派出法庭整合,成立大巡回法庭,并在未设置法庭的乡镇全部设立巡回法庭办案点,做到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将矛盾纠纷及时妥善地化解在发生地;二是增强民商事审判力量,将民一、民二庭合并成立民商事办案组,专门负责对较为疑难、复杂、新颖的民商事案件的审理,确保案件质量;三是将审判经验丰富、年龄偏大的法官调配到审判监督庭,负责小额争议、交通事故纠纷等案件的诉前、庭前调解工作。

  一枚国徽,三五张桌椅,几块法官和原、被告的身份牌——一年来,在凤山的各个洞场山寨,这样的简易巡回法庭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

  “要是法官不上门,这个家早就没了。”提起凤山的巡回法庭,已有两个孩子的姚某和夏某怀着不尽的感激之情。

  2011年3月,姚某和丈夫夏某闹矛盾,一气之下起诉离婚,并带着孩子跑到娘家凌云县居住。法官接案后发现,姚某娘家在距凤山县100多公里外的凌云县,被告夏某家则住在距离凤山县城数十公里的偏僻山区,而且当事人还常年在外打工。为了办妥此案,化解纷争,巡回法庭的两名法官和书记员不辞劳苦,来到当事人租住的家中办案,最终法官法理兼施,夫妻俩摒弃前嫌,一家四口得以重圆。

  金牙乡善良的农村妇女罗大妈向来与人和睦共处,2011年11月下旬,同村村民班某砍伐了她种植的杉木,罗大妈抱着侥幸的心理拨通了巡回法庭的电话,法官驱车近50公里外加步行1个多小时,来到当事人的家中办案,通过讲事实、讲法律、讲人情,最终双方当事人愿意和解,班某自愿补偿罗大妈经济损失3000元及70根杉木,罗大妈感动得直流泪。

  巡回法庭的建立,不仅便民利民,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还促进了法官工作作风的转变,展现了法院干警的风采,同时达到了宣传法制的多赢目的,受到了山区群众的普遍好评。据统计,一年多来,凤山法院“山区巡回法庭”共办理案件480多件,覆盖全县85%以上的乡村,为群众打官司节省了开支,真正实现便民利民的目的。其中今年1-7月,凤山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98件,比去年同期多收76件,已审结335件,比去年同期多结50件,结案率84%;所审结案件的当庭裁判率、简易程序适用率、执行标的到位率等排河池法院系统前列,特别是民商事案件的调解率达90%,居全市法院系统前茅,其中巡回法庭所审理的案件均实现调解结案。

        亮点二 “用法院的钱办群众的案”

  关注民生,“用法院的钱办群众的案”,是凤山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

  一年来,凤山法院在开展巡回审判活动中,对残疾人、特困弱势群体当事人参加诉讼,全部免收诉讼费;对依法应收取的诉讼费在50元或50元以下的案件,全部免收当事人诉讼费。2012年以来,凤山法院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倒贴办案燃油费11万余元,减免群众诉讼费近6万元,以实际行动支持了当地的扶贫工作。

  法院倒贴钱办百姓的案,值吗?

  闭克武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件案诉讼费50元,如果调解成功,按规定还要退还当事人25元。对当事人来说,法院垫钱给他们打官司,除了感激,还增添了信任,这样调解起来就容易得多。调解率提高,就省了法官几趟来回奔波。反之,如果因为一起官司处理不好引发不应有的上访或缠诉,到那时,法院倒贴的就不止50元了。“所以说,法院出钱替老百姓打官司,是值得的。”闭克武说。

        亮点三 打造山区法院文化样板

  通过文化育警,努力打造山区法院文化的样板,是凤山县法院创先争优的又一个亮点。

  去年凤山法院党组在组织为期两个月的“我为凤山法院发展献良策”活动中达成共识,那就是在文化建设上要建成“法院有特色,部门有特点,个人有特长”的总目标,跟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建成研训合作基地,聘请著名法学家孟勤国教授等为凤山法院的法律咨询专家,在院内采取老法官带新法官的“一帮一”互帮互助共同提高的办法,提升法官的能力和素质。

  如今,走进凤山县法院的大门口,“崇法致公、厚德为民”八个大写的院训便呈现眼前。据悉,在河池市11个县市,凤山法院是第一个有院训的法院。在大院操场边的百米文化长廊,各庭(局)室科队出版的板报,版式新颖,内容丰富,展示着全院干警生机勃勃的精神风貌;办公大楼的走道上,各种激励人心、防腐励志的警句名言,犹如悬挂在墙上的警钟,时刻提醒法官秉承公心,公正廉洁,执法为民;院长职责、副院长职责、庭长职责、办公室主任职责、科长职责、队长职责……走进每一间办公室,不同的岗位不同的职责,醒目地挂在墙上,时刻敦促着每一位干警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我们从法的内涵、院的特色、文的品味、化的功能入手,通过精神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和物质文化建设,致力于创建山区法院文化建设的示范单位。文化是一种传承,润物细无声,通过文化建设的潜移默化,激发广大干警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闭克武说。

  走进执行局的办公室,记者看到局长陆邦权的办公桌上摆着《关键在于落实》、《人生要敢于奋斗》、《国学精粹》等书。据介绍,从去年起,该院就在全院开展每年一次的读书月活动。为配合读书月开展,院里有针对性地统一订购相关图书,发放给每一位干警阅读,同时也鼓励干警根据自身需要自行购书院里给予补助,然后撰写心得体会,以此营造全院读书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的浓郁氛围。

  在此机制激励下,去年以来,凤山县法院共有8名年轻干警顺利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从根本上缓解了山区法院办案力量不足的“短腿”。

       亮点四 “阳光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公开促公正,公正立公信,公信树权威,这是全区法院系统构建司法公开长效机制,全面推进“阳光司法”的根本出发点。

  为了全面落实审判公开原则,去年以来,凤山县法院进一步规范立案接待大厅建设,除原有的立案、缴费、信访接待、导诉等窗口外,还新添了诉讼材料传递、法律咨询、立案调解、财产保全等对外服务窗口。对所审理的案件,除有法定情形外,一律公开开庭审理,并依托科技法庭,积极尝试庭审录音录像、直播录播和网络直播。

  通过庭审直播,直接反映庭审现场的真实情况,向人民群众展现充满神秘感的庭审过程,确保案件审判公开、透明、公正。

  今年的6月20日上午9时,凤山县法院在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审理被告人晏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为了确保案件审理公开透明,法院一方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共42人参加旁听,一边通过科技法庭,将案件审理过程在网络上同步直播。2个小时的庭审,合议庭每一个成员的一举一动全部置于公众的眼皮底下。

  “法院阳光审判,让当事人服气,同时也树立司法权威。”获邀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说。

  公开促公正。今年头7个月,在河池市法院系统的审判质效考评中,凤山县法院的分数排名跃居全市11个县市的前列,所审结的民商事案件无一起上诉、抗诉或引发上访。

           亮点五 积案清理执行百分百

  近年来,凤山县法院创新工作方法,彻底清理了一批“骨头案”、“疑难案”和“执行积案”,确保了全县重点单位、几大林场、相关企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据统计,2008年至2011年,该县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573件,执结570件,执结率99.4%,结案标的7633.52万元,其中历年积案百分百清理。由于执行工作成绩突出,2010年至2011年,连续两年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荣誉称号,执行局局长陆邦权被评为全区先进个人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亮点六 廉政建设“零容忍”,队伍12年“零违纪”

  打造一支清正廉洁的队伍,确保案件公正审判,是人民法院两大中心工作。

  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凤山县法院牢牢抓住队伍廉政建设这一关键环节,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到“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中,通过建立严格制度、文化育警等渠道,从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建立廉政“零容忍”机制,时刻敲响警钟,保持队伍纯洁。由于机制、监督、执行到位,从2000年至今,凤山县法院已保持连续12年干警“零违纪”记录,树立了人民法院“忠诚,公正、廉洁、为民”的良好形象。

  创新是事业持续发展的动力,是激发团队奋斗激情和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源泉。守护着山区一方天平的凤山法院人,正以山区人特有的坚韧的创新精神和昂扬斗志,沿着“一年打基础,二年上台阶,三年争先进”的既定目标奋蹄前行……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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