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法院“三驻”法官为民司法“零距离”
2012-08-27 15:48:38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书生 周任超
8月23日,广西昭平县人民法院五将人民法庭的驻村法官与村调解员一起不畏酷暑,头顶着炎炎烈日攀爬四个多小时到达马江镇沙冲村有争议的高山林地现场,为村里的一起林地纠纷作现场勘查,指导村调解委员调解。在情、理、法面前,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在深山现场达成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今年7月,自昭平法院开展创建“无诉村屯(社区)、企业”活动,成立贺州市首个“无诉村屯”和“无诉企业”创建示范点以来,该院成立驻村、驻社区、驻企法官工作室,把经验丰富的精干法官派遣到最基层,“面对面”帮助群众,“心贴心”为企业解决困难,有力促进了昭平县社会的和谐稳定。
司法为民造就群众利益的保护神
作为一个地处山区县的基层法院,广西昭平县人民法院受理的绝大部分案件都发生在基层“一线”。群众利益无小事,该院的“三驻”法官经常活跃在社区、企业、村间、农舍,百姓哪里有需要,法官们就“奔赴”哪里。
家住昭平县某小区的朱女士8年前与黎某同居生活,但双方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由于感情破裂,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经昭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儿子随朱女士生活,黎某每月给付抚养费直至儿子独立生活,并补偿朱女士财产折价款。但是黎某拒绝履行给付补偿款并将儿子带走藏匿。这让深受解除同居关系打击的朱女士痛苦万分。绝望至极,朱女士开始绝食,想到了自杀。昭平法院城厢法庭驻社区法官通过走访获悉相关情况后,多次来到朱女士住处,耐心倾听她的诉说,用诚心与真心为朱女士打开心结,鼓励她勇敢面对生活,快乐地生活下去。同时想方设法找到黎某,在法与情两方面反复做黎某的思想工作。经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黎某最终将儿子送回朱女士身边生活,也全部履行了补偿款的给付义务。
“感谢法官,是你们让我找回了生活的信心和勇气。以后我一定好好生活下去。”朱女士对法官的感谢,蕴含了昭平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点点滴滴,饱含了对百姓的无限真情。
定期普法屯企矛盾“内化”高
其实,除了做着像上述这样真切为民的事情外,昭平县人民法院的驻社区、驻村、驻企法官还承担起了法律宣传员、企业帮扶人、矛盾调解员的“角色”,将屯企的矛盾苗头、既成纠纷化解在村企,实现小事不出屯,大事不出村,将矛盾消化在屯企内部。
该院“三驻”法官积极开展全方位的法律宣传,有针对性进行普法宣传,采取出板报、办讲座、巡回审判等形式,定期开展“普法进村屯(社区)、企业”活动,积极向群众宣传法律。同时通过集中授课、专题讨论、庭审观摩等形式对村屯、社区调解组织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加强对调解员的法律知识、调解技巧、调解程序的培训和指导。通过近两个月的努力,试点村屯的群众法律意识增强了、和谐观念普及了,调解员的行为规范了、矛盾化解能力提高了,老百姓变得更豁达了、民间纠纷越来越少了。
“哈哈,人生几十年,大家乡里乡亲的,低头不见抬头见有什么好争啊是吧?大家互相让一下就过去啦,只要能快快乐乐做人,高高兴兴生活,神马都是浮云!”平时喜欢斤斤计较的徐大爷在驻村法官的影响下,也玩起了时尚。
真诚服务企业促发展
驻企业法官在企业机制、制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法律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帮助、引导企业加强自律,完善内部规定制度,减少经营风险,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和发展后劲。
创建“无诉企业”以来,昭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厚书在短短半个月内就先后两次带着驻企法官深入“无诉企业”创建示范点昭平县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企业负责人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认真听取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答企业提出的法律问题,并就法院如何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交流,为企业的发展大计提出了可行的见议。
深入排查诉前调处纠纷赢和谐
法官定期深入到试点村屯、社区、企业进行访谈,与群众、企业员工面对面交流沟通,排查可能引发诉讼或矛盾激化的纠纷并及时化解调处,引导广大群众更多地通过人民调解的途径解决问题。建立驻企法官与企业联络员对接机制,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
昭平法院的法官进驻企业、社区和村屯“零距离”服务群众,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绩。今年7月开展创建工作以来,该院6名驻屯企法官47次深入村屯走访,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63次,指导村调解委员会化解纠纷7件,自行发现、消除矛盾苗头4起,试点村屯、社区、企业无一起诉讼案件,到处呈现一派和谐景象,无诉创建赢得了开门红。
成绩只属于过去。昭平县人民法院并不满足于此,有着更长远的目标,那就是力争全县60 %村屯、社区、企业实现“无诉讼”,共建大和谐。
今年7月,自昭平法院开展创建“无诉村屯(社区)、企业”活动,成立贺州市首个“无诉村屯”和“无诉企业”创建示范点以来,该院成立驻村、驻社区、驻企法官工作室,把经验丰富的精干法官派遣到最基层,“面对面”帮助群众,“心贴心”为企业解决困难,有力促进了昭平县社会的和谐稳定。
司法为民造就群众利益的保护神
作为一个地处山区县的基层法院,广西昭平县人民法院受理的绝大部分案件都发生在基层“一线”。群众利益无小事,该院的“三驻”法官经常活跃在社区、企业、村间、农舍,百姓哪里有需要,法官们就“奔赴”哪里。
家住昭平县某小区的朱女士8年前与黎某同居生活,但双方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由于感情破裂,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经昭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儿子随朱女士生活,黎某每月给付抚养费直至儿子独立生活,并补偿朱女士财产折价款。但是黎某拒绝履行给付补偿款并将儿子带走藏匿。这让深受解除同居关系打击的朱女士痛苦万分。绝望至极,朱女士开始绝食,想到了自杀。昭平法院城厢法庭驻社区法官通过走访获悉相关情况后,多次来到朱女士住处,耐心倾听她的诉说,用诚心与真心为朱女士打开心结,鼓励她勇敢面对生活,快乐地生活下去。同时想方设法找到黎某,在法与情两方面反复做黎某的思想工作。经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黎某最终将儿子送回朱女士身边生活,也全部履行了补偿款的给付义务。
“感谢法官,是你们让我找回了生活的信心和勇气。以后我一定好好生活下去。”朱女士对法官的感谢,蕴含了昭平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点点滴滴,饱含了对百姓的无限真情。
定期普法屯企矛盾“内化”高
其实,除了做着像上述这样真切为民的事情外,昭平县人民法院的驻社区、驻村、驻企法官还承担起了法律宣传员、企业帮扶人、矛盾调解员的“角色”,将屯企的矛盾苗头、既成纠纷化解在村企,实现小事不出屯,大事不出村,将矛盾消化在屯企内部。
该院“三驻”法官积极开展全方位的法律宣传,有针对性进行普法宣传,采取出板报、办讲座、巡回审判等形式,定期开展“普法进村屯(社区)、企业”活动,积极向群众宣传法律。同时通过集中授课、专题讨论、庭审观摩等形式对村屯、社区调解组织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加强对调解员的法律知识、调解技巧、调解程序的培训和指导。通过近两个月的努力,试点村屯的群众法律意识增强了、和谐观念普及了,调解员的行为规范了、矛盾化解能力提高了,老百姓变得更豁达了、民间纠纷越来越少了。
“哈哈,人生几十年,大家乡里乡亲的,低头不见抬头见有什么好争啊是吧?大家互相让一下就过去啦,只要能快快乐乐做人,高高兴兴生活,神马都是浮云!”平时喜欢斤斤计较的徐大爷在驻村法官的影响下,也玩起了时尚。
真诚服务企业促发展
驻企业法官在企业机制、制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法律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帮助、引导企业加强自律,完善内部规定制度,减少经营风险,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和发展后劲。
创建“无诉企业”以来,昭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厚书在短短半个月内就先后两次带着驻企法官深入“无诉企业”创建示范点昭平县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企业负责人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认真听取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答企业提出的法律问题,并就法院如何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交流,为企业的发展大计提出了可行的见议。
深入排查诉前调处纠纷赢和谐
法官定期深入到试点村屯、社区、企业进行访谈,与群众、企业员工面对面交流沟通,排查可能引发诉讼或矛盾激化的纠纷并及时化解调处,引导广大群众更多地通过人民调解的途径解决问题。建立驻企法官与企业联络员对接机制,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
昭平法院的法官进驻企业、社区和村屯“零距离”服务群众,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绩。今年7月开展创建工作以来,该院6名驻屯企法官47次深入村屯走访,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63次,指导村调解委员会化解纠纷7件,自行发现、消除矛盾苗头4起,试点村屯、社区、企业无一起诉讼案件,到处呈现一派和谐景象,无诉创建赢得了开门红。
成绩只属于过去。昭平县人民法院并不满足于此,有着更长远的目标,那就是力争全县60 %村屯、社区、企业实现“无诉讼”,共建大和谐。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