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司法公开 做到阳光司法
2012-08-23 15:51:25 | 来源:中国法院网江西频道 | 作者:丁风华 朱启昌
江西省德安县人民法院以开展创建“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活动为契机,努力实现从立案、审理、执行到管理监督全方位公开,积极拓展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搭“平台”,实现信息公开
德安法院以“平台”搭建为着力点,通过信息公开,进一步促进司法的“阳光”运行。该院在立案大厅实行“一站式”便民服务平台,提供诉讼引导、立案受理、材料收转、法律咨询、司法救助、诉讼收费等服务,通过电子公告屏,公开庭审案件、开庭时间、审判法庭地点、独任法官、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姓名,依托公开栏公开法官姓名、职务、办公电话以及举报电话,尽量让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以最快的速度进入诉讼渠道,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规范庭审作风,促使法官注重庭审形象、恪守庭审纪律,进一步规范庭审作风。以“法院网站”为平台,公开法院工作情况。网站分新闻中心、法院文化、审务公开、法律常识、裁判文书等版块,公开法院工作动态、审判流程、案件审判信息、开庭公告等相关内容,让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法官审判工作。另外,该院还公开电子信箱作为了解民意的一个“平台”,主动接受群众投诉和建议,认真倾听社会各界呼声,有力地促进了法院工作的提升。
重“情理”,提升人文关怀
德安法院为充分体现“人性化”执法,努力营造良好的司法沟通氛围,不致因案件的判决和执行工作而给社会带来一些不安定隐患。注重审判沟通,以“情、理”化解纠纷。邹桥法庭受理的执行人郭某某诉被执行人高某某民间借贷一案,此案双方当事人生活都十分困难,均以死相协,执行困难。该庭法官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耐心释法;同时,也做申请人的工作,望其谅解,令双方当事人和周围的群众深受感动,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结案。加强案外沟通,拓宽广大群众对涉法问题了解途径。该院坚持大力开展审务活动“进农村、进园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通过制作宣传栏、展版、现场答疑释惑等形式,大力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加深广大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分别在县城中心广场、农村集市等场所向社会各界宣播涉法知识。受到了民众的好评。畅通信访渠道,做好信访人员思想工作。在信访接待中,坚持以信访室为“点”,实现信访工作人员固定接访、有关业务庭长轮流接访、院长定期接访的“三接”制度,进一步畅通了信访渠道。2010年以来,在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中,该院坚持做到“人人有接待、事事有登记、件件有回复”。在全院涉诉信访案件中,没有发生一起因化解不周而越级上访的现象。
建“机制”,拓展能动效应
德安法院坚持以“新亮点”为着眼点,积极推动全院公开工作机制的能动效应。以媒体的推动,激发全院“创新”热情。该院主动加大与媒体间的合作,通过创建法治宣传栏、定期对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案例进行宣传、公开庭审和执行过程、邀请媒体记者旁听等方法及时报道法院工作的新做法、新亮点,营造良好地“创新”氛围。构建联动共建新机制,努力化解各类案件。坚持定期与公、检、司机关和农村乡镇以及基层组织进行沟通,共同探索解决司法工作中“审判难、执行难”的新举措;各业务庭(局、科)也立足自身实际,积极谋划本部门工作的新思路。聂桥法庭“走进村组、深入田头、就地开庭、三调联动”十六字工作方式,共办结民商事纠纷200余件。有效提升了法院工作的公信度;邹桥法庭建立与乡镇党委、政府对接机制,共办结各类案件170余件,及时为乡镇规范社会管理、调节经济关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拓宽公众参与司法工作的途径。通过“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界代表走进法院,通过“互动”交流,观摩案件庭审等活动,积极探索法院司法公开工作。为法院的建设提供了不竭动力源泉。
创“品牌”,确保司法公开
德安法院坚持贴近本院实际,紧紧围绕“四条主线”,以“品牌”建设,全面促进各项工作的公开。以队伍管理为主线,打造“廉洁司法”品牌。建立“四个一”工作制度,强化廉政教育;成立执法督察组,对干警“五个严禁”、司法礼仪等进行监督检查,坚持把干警廉洁情况与评比、奖惩、晋升等紧密相结合;建立健全廉政诫勉谈话制度,对尚不构成违法的,进行诫勉谈话、调离岗位、劝其辞退等组织处理。以审判管理为主线打造“规范司法”品牌。严格执行上级法院《关于分案工作的暂行规定》的要求,杜绝非程序化指定部门、指定人员办案的现象,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从“道口”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充分发挥院、庭长监督把关作用,以“出口”把好案件质量关。以人大监督为主线打造“阳光司法”品牌。近年来,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进行庭审旁听,听取他们对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让人大代表等成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理解的桥梁。以窗口管理为主线,打造“为民司法”品牌。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大厅轮流值班制度、导诉制度,为当事人提供快捷的诉讼服务,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
搭“平台”,实现信息公开
德安法院以“平台”搭建为着力点,通过信息公开,进一步促进司法的“阳光”运行。该院在立案大厅实行“一站式”便民服务平台,提供诉讼引导、立案受理、材料收转、法律咨询、司法救助、诉讼收费等服务,通过电子公告屏,公开庭审案件、开庭时间、审判法庭地点、独任法官、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姓名,依托公开栏公开法官姓名、职务、办公电话以及举报电话,尽量让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以最快的速度进入诉讼渠道,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规范庭审作风,促使法官注重庭审形象、恪守庭审纪律,进一步规范庭审作风。以“法院网站”为平台,公开法院工作情况。网站分新闻中心、法院文化、审务公开、法律常识、裁判文书等版块,公开法院工作动态、审判流程、案件审判信息、开庭公告等相关内容,让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法官审判工作。另外,该院还公开电子信箱作为了解民意的一个“平台”,主动接受群众投诉和建议,认真倾听社会各界呼声,有力地促进了法院工作的提升。
重“情理”,提升人文关怀
德安法院为充分体现“人性化”执法,努力营造良好的司法沟通氛围,不致因案件的判决和执行工作而给社会带来一些不安定隐患。注重审判沟通,以“情、理”化解纠纷。邹桥法庭受理的执行人郭某某诉被执行人高某某民间借贷一案,此案双方当事人生活都十分困难,均以死相协,执行困难。该庭法官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耐心释法;同时,也做申请人的工作,望其谅解,令双方当事人和周围的群众深受感动,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结案。加强案外沟通,拓宽广大群众对涉法问题了解途径。该院坚持大力开展审务活动“进农村、进园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通过制作宣传栏、展版、现场答疑释惑等形式,大力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加深广大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分别在县城中心广场、农村集市等场所向社会各界宣播涉法知识。受到了民众的好评。畅通信访渠道,做好信访人员思想工作。在信访接待中,坚持以信访室为“点”,实现信访工作人员固定接访、有关业务庭长轮流接访、院长定期接访的“三接”制度,进一步畅通了信访渠道。2010年以来,在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中,该院坚持做到“人人有接待、事事有登记、件件有回复”。在全院涉诉信访案件中,没有发生一起因化解不周而越级上访的现象。
建“机制”,拓展能动效应
德安法院坚持以“新亮点”为着眼点,积极推动全院公开工作机制的能动效应。以媒体的推动,激发全院“创新”热情。该院主动加大与媒体间的合作,通过创建法治宣传栏、定期对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案例进行宣传、公开庭审和执行过程、邀请媒体记者旁听等方法及时报道法院工作的新做法、新亮点,营造良好地“创新”氛围。构建联动共建新机制,努力化解各类案件。坚持定期与公、检、司机关和农村乡镇以及基层组织进行沟通,共同探索解决司法工作中“审判难、执行难”的新举措;各业务庭(局、科)也立足自身实际,积极谋划本部门工作的新思路。聂桥法庭“走进村组、深入田头、就地开庭、三调联动”十六字工作方式,共办结民商事纠纷200余件。有效提升了法院工作的公信度;邹桥法庭建立与乡镇党委、政府对接机制,共办结各类案件170余件,及时为乡镇规范社会管理、调节经济关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拓宽公众参与司法工作的途径。通过“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界代表走进法院,通过“互动”交流,观摩案件庭审等活动,积极探索法院司法公开工作。为法院的建设提供了不竭动力源泉。
创“品牌”,确保司法公开
德安法院坚持贴近本院实际,紧紧围绕“四条主线”,以“品牌”建设,全面促进各项工作的公开。以队伍管理为主线,打造“廉洁司法”品牌。建立“四个一”工作制度,强化廉政教育;成立执法督察组,对干警“五个严禁”、司法礼仪等进行监督检查,坚持把干警廉洁情况与评比、奖惩、晋升等紧密相结合;建立健全廉政诫勉谈话制度,对尚不构成违法的,进行诫勉谈话、调离岗位、劝其辞退等组织处理。以审判管理为主线打造“规范司法”品牌。严格执行上级法院《关于分案工作的暂行规定》的要求,杜绝非程序化指定部门、指定人员办案的现象,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从“道口”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充分发挥院、庭长监督把关作用,以“出口”把好案件质量关。以人大监督为主线打造“阳光司法”品牌。近年来,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进行庭审旁听,听取他们对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让人大代表等成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理解的桥梁。以窗口管理为主线,打造“为民司法”品牌。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大厅轮流值班制度、导诉制度,为当事人提供快捷的诉讼服务,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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