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三个提升,三种作风”引领新发展
2012-08-22 15:19:20 | 来源:中国法院网江西频道 | 作者:谢丽萍
  近年来,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人民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始终坚持以审判工作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关键,以规范管理为切入点,引领全院各项工作取得进步。

  量刑规范化工作稳步推进。该院学习借鉴外省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区司法环境实际及个案具体情况,对个案进行量刑。将量刑规范化贯穿于刑事审判的全过程。送达阶段,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书一并送达被告人;调查阶段,全面查明定罪事实和量刑事实;合议阶段,对照量刑指导意见认真填写量刑平衡表。制作裁判文书做到量刑理由、方法及心证过程公开,满足当事人不仅要求公开定罪量刑结果,还期待审理过程和裁判理由公开透明,参与并监督审判全过程的要求,增强了量刑结果的可预期性,更容易被当事人所接受。

  交通速裁法庭“调”字当先。早在2008年,该院针对辖区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较为突出的问题,在县交警大队设立交通事故速裁法庭,通过法官驻点办公,将大量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化解在诉前,赔偿兑现率达九成以上。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着眼于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常常会到事故现场、收治医院、当事人家中开庭调解,同时,联合人民陪审员、司法协理员,整合司法、行政、群众等社会各界资源,推动诉讼与其他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效衔接。对于少数调解不成的纠纷,当事人可即时在速裁法庭办理立案手续,申请司法救助和诉讼保全。法官也会进行适当的法律释明,防止受害人“漫天要价”。经过三年多的实践,速裁法庭共审结交通事故纠纷381件,为89位困难群众缓、减、免诉讼费累计达8万余元,赔偿兑现率达九成以上,平均审执期限不足30天。

   “三网融合”联动执行成效明显。金溪法院通过建好基层协助执行网,将各乡镇派出所纳入协助执行网络成员单位,与公安机关建立执行110制度,在执行人员确实无法及时赶到现场的,由基层公安机关出警先行控制被执行人或其财产。用好公安追逃网,将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开展网上追逃,被抓获的13名犯罪嫌疑人均主动履行判决、裁定所确定的义务,执行率达100%。运作好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网,每月将执行案件信息系统中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的信息有针对性地报至人民银行、房管局等执行联动单位,以便了解被执行人信誉状况,杜绝其高消费。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54件,其中执结65件,执行到位标的额429.19万元;执行和解24件;拘留被执行人10名。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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