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法院“小探索”推动“大调解”
2012-08-22 15:24:12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南频道 | 作者:熊凤平 蒋毅芳
  在法院,调解是一剂温和的良药,在平和中化解矛盾促进和谐;而调解中运用的一些“小措施”、“小技巧”又如“催化剂”,加速推进矛盾的化解。案件难易分流、调解“三筛”;法律释明、QQ视频调解、快递传送协议;诉调对接、社会合力化纠纷……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着一个个调解“技巧”,将能动司法、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难易案件分流,调解“三筛”促事了

  2012年年初,零陵法院探索性设立调解中心,推行大调解“三筛”法,即所有民商案件在预立案后经过调解“三道筛”,难易分流,逐一化解。首先由法院调解中心进行案件调解“初筛”,50%的简易案件得到有效拦截;经过快速初筛之后,20%的重大案件、骨头案、疑难案进入“精细筛”,由审理庭室资深法官再次审理、调解化解;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开始案件“配合筛”,由执行法官与审理法官协调配合调解,共同促进案件和谐结案,最终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七旬刘某诉老伴唐某离婚纠纷一案就是经过调解“初筛”顺利化解的典型一例。

  3月初,刘某到法院起诉,要求与老伴唐某离婚。立案庭的法官热情接待刘某,并介绍法院的大调解流程:“您的离婚纠纷案我们准备先预立案调解,然后根据案情和您的意见,再作下一步诉讼安排……”

  预立案之后,调解中心的法官首先将当事人请进调解室,并与二人交心深谈,发现两位老人是夕阳婚,再婚五年相互关照、感情融洽,二人内心并不愿离婚,争议焦点在于双方子女赡养问题严重影响两位的晚年生活。

  于是该案进行调解初筛。

  第二天,法官将刘某、唐某双方的子女都请到法院,两大家子7、8个子女共聚调解室,法官找准矛盾焦点,花了一天的时间,将赡养问题协调清楚,当子女们签下赡养协议时,老人离婚纠纷也随之解决。像这样的简易案件,经过法院调解初筛,达到案结事了又人和的满意效果。

  调解“三筛”法推行8个月,零陵法院的民商案件调撤率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3%,群众满意度也在不断提升。

            法官法律释明,调解多“和谐”

  零陵是个经济较落后的地区,群众法律意识相对较低,“诉讼全程法律释明制度”的推出,成为零陵法院满足群众诉求的又一新举。

  零陵法院以《领导信访接访轮岗制》、《信访议访制》、《案件释明告知制度》等制度详细规定在立案咨询、诉前调解、判后答疑、执行和解、信访接待等诉讼过程中,上至法院领导下至法官、书记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向当事人释明诉讼权利、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等内容,让群众明明白白诉讼。

  2012年7月,蒋某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对唐某提起离婚诉讼,双方对于离婚没有异议,但小孩的抚养权归属成为矛盾化解的核心问题。

  法官仔细了解,发现婚姻背后藏着“入赘”隐情。

  原来,蒋某在2007年与被告唐某相识相恋、结婚生子。婚后,被告要求原告入赘,原告极不不情愿。为此,双方发生矛盾,最后发展到原、被告各自外出打工,导致双方长期分居。而被告唐某的父母没有生男孩,按照当地“老有所养”以及传宗接代的风俗习惯,如果某一人家没有生男孩,就得招一个上门女婿回来顶香火,上门女婿和女儿生的小孩就得随母亲姓,户口登记在母亲一方;法官调查得知,事实上,原告蒋某也一直在履行当地上门女婿的部分义务,二人所生的孩子也随母姓唐。

  于是,法官告知当事人法律在不损害双方利益的前提下,也会依法予以保护合法的风俗习惯,经过反复法律释明、劝说;最终,原告认同了法官的调解方案,自愿放弃了小孩的抚养权,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

  在司法实践中,零陵法院以人为本,尊重当事人,遵从合法的乡土习俗,通过法律释明,并在此基础上认定事实并促成他们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和谐结案。

          添加“时尚元素”,调解搭“快车”

  网络、QQ、视频、快递这些曾是娱乐、休闲、生活的科技时尚,如今却在零陵法院的办案中得到很好的运用,让调解搭上快车。

  家住农村的李某因妻子长年外出打工不归,2012年,无奈的他起诉与唐某离婚。  

  针对这起离婚案件,零陵区法院调解中心经过多方努力,电话联系到了远在外省务工的唐某;电话那头的唐某焦急万分,因身体不适和经济拮据,回零陵诉讼确有困难。在征求双方意见后,法官借助网络视频技术,在QQ视频上为双方进行调解。

  随着一串串“滴滴”响声,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在法官的指导下,确认身份,并由法官引导进行调解, 双方时而言词激烈而时沉默,亲属也适时参与劝解,带着情绪的QQ表情也随之不停闪动。由于二人性格、脾气相异,且分居三年,夫妻感情破裂,经法官多次QQ调解,二人最终达成一致离婚调解协议。协议达成后,法官以快递的方式及时将调解笔录寄送给唐某阅读,由唐某签字后寄回确认,并在第一时间制作了调解文书。

  立案的第七天,当事人拿到了这份调解文书;在QQ上,当事人唐某反馈,“这样的诉讼让人少跑腿,少花钱,少操心”,随后,一张树起大拇指的QQ表情给予了法官最高评价。 

  “网络视频+快递邮寄”的调解方式也因此在零陵法院迅速推广,该院也适时为各庭室、基层法庭配全长途电话、台式电脑,制定运用电话、手机短信、网络运用、快递邮寄等科技办案的相关制度,加强科技办案的统一、规范管理,确保科技办案的安全性、合法性,促进法院调解加速。

  如今,在司法过程中,零陵法院仍坚持不断探索、创新更多化解社会矛盾的“小措施”、“小技巧”,推动法院大调解,让群众在诉讼中、在调解中感受到更快捷、更便利、更舒心、更满意。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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