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素质 保质量 提效能 求实效
努力做好定分止争服判息诉工作
2012-08-09 14:17:3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院长 韩旭东
  定分止争服判息诉,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目标和价值追求,服判息诉率的高低,直接反映法院裁判案件的可接受程度,进而反映出法院公正司法的水平。一审是整个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心和基础,基层法院必须要把定分止争服判息诉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从群众关注的问题做起,从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抓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确保当事人打一场“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从而真正提高服判息诉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

  一、提升职业水平,提高法官适用法律的能力

  法官职业化建设是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的必由之路,也是新时期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要始终将工作的着力点、支撑点放在提升法官职业化建设上,牢牢把握关键环节,强化工作措施,努力提升法官队伍的素质能力。

  一是强化职业水平。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增强法官适用法律的本领和职业道德建设;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通过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案件评查等活动,促进司法能力提升。二是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加强信息化工具的运用,通过网络监控和科技法庭建设对庭审活动进行实时监督。严格遵守“五个严禁”的规定,落实过问案件登记制度,对过问案件、转递材料等行为严格登记、“全程留痕”,增强一线法官抗干扰能力。三是强化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坚持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把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精品案、和谐案;坚持忠于法律的作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服务群众、贴近群众的为民、亲民作风,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四是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严格落实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实现量刑均衡和公正;加强典型案例引导示范工作,避免民商事审判出现同类案件结果不同的现象;规范行政审判执行工作,建立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查封扣押、评估、拍卖等工作程序,确保执行工作有序开展。

  二、提升办案质量,提高法官化解矛盾的能力

  公正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和灵魂。面对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要始终把办案质量放在第一位,注重加强审判管理,进一步强化案件承办人、审判长、院领导的质量意识和各个环节的工作责任,严格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办案质量。

  一是建立立案风险、判前风险、执行风险、舆情风险四项评估机制。对一些重大、疑难、群体性或媒体关注的案件,建立相应的风险评估机制,做到心中有数,提前预防,及时处理,防止产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二是提高庭审质量。每名法官要认真进行争议焦点归纳、庭审小结说理、证据采信等法官释明活动,力求完整归纳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以及证据采用等问题,积极引导诉讼活动正常进行,切实提高案件一次开庭成功率,减少当事人诉累。三是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避免讲套话、空话;严格法律条文的适用,杜绝发生漏引、错引现象。分管院长、庭长、审判员、书记员要严格裁判文书的签发、核稿、拟稿和印刷工作,避免出现语句、文字、排版等方面的错误,实现裁判文书零瑕疵。

  三、提升办案效率,提高法官高效司法的能力 

  审判与执行工作的效率,是衡量司法是否公正的一项重要指标,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与否的重要关注点。要以确保案件质效为出发点,引导干警转变旧有的办案思维定势,把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审判工作优劣的标准,将缩短办案周期,提高结案率,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筹兼顾和高度统一的司法理念根植在每一位干警心中,激励干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

  一是严格审理期限管理。严格贯彻刑事、民商事、行政诉讼的各项规定,努力提高办案效率,杜绝超审理期限案件发生。对审理期限实行跟踪管理,每月要对临界案件及时进行通报,督促结案进度,确保收结案均衡。二是实施审判提速工程。落实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缩短办案时间。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开展小额速裁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积极试点小额债务诉讼速裁机制,简化工作程序,节约司法资源。三是加快执行工作节奏。巩固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成果,尽最大限度、最高效率办好每件执行案件,对穷尽执行措施的案件,及时办理结案手续,防止出现新的案件积压。四是规范司法鉴定工作。结合证据准备的需要,明确司法鉴定的受理、登记、审查和委托各步骤完成时限,规范鉴定费用收取、鉴定结论转交等事项,做到审判执行部门与技术鉴定工作衔接有序。

  四、提升群众满意度,提高法官为民服务的能力

  法律是沉默的法官,法官是会说话的法律,人民群众对法律的认识主要就是通过法官的评判。对此,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提升人民群众对审判执行工作满意度的新途径、新办法,增强为民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办案的质量、效率和效果,争取人民群众的满意和认同。

  一是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坚持以“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审理每起案件,把调解作为案件的最佳结案方式。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强化指导培训等措施,加强与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有机衔接,促进辖区“大调解”格局的完善。二是建立“三步答疑”常态化工作机制。当事人对裁判存有异议的要开展判后答疑工作,首先由案件主审法官进行答疑,无效者再由所在庭庭长进行答疑,必要时由分管院长进行答疑。答疑工作要制作笔录装入卷宗,防止答疑工作流于形式。三是加强信访工作。完善《信访流程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落实首访责任制,落实领导定期公开接访制度,落实信访责任追究制度,树立源头治理意识,将预防信访理念贯穿于立案、审理、执行的每个环节,全力预防和化解涉诉涉法信访案件。四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旁听案件审理,征求促进工作的意见建议。落实司法公开各项规定,通过“法院公开日”等活动,增强群众对司法活动、办案原则和具体工作程序的认知度。五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健全完善新闻发布、接受采访、舆情应对、信息宣传等工作机制,以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为核心,促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责任编辑:裴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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