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法院调解顺民意 事了促和谐
利用“无讼村居”平台化解一起重大群体性纠纷
2012-08-08 11:32:03 | 来源:中国法院网莆田频道 | 作者:荷马
近日,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充分利用“无讼村居”平台,主动协助镇党委靠前指导圆满化解一起涉两村村民重大群体性事件,得到了镇党委及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2003年10月10日,江口镇甲村村民小组经村两委同意,分别将所属农田承包给乙村村民种植葡萄,每亩承包金额为人民币200元,收益归乙村所得,承包期至2011年10月10日。在承包期届满后,未经甲村允许,乙村村民仍在原来农田地里继续种植葡萄,双方多次协商无果。正当葡萄收获季节,甲村数十个村民在葡萄园里,多次阻扰乙村村民在葡萄园正常工作,双方矛盾迅速激化,各自聚众三十余人左右在葡萄园对骂,甚至发生肢体冲突,双方一时僵持不下,镇党委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制止,但由于双方人数众多矛盾激化,纠纷呈现出进一步扩大、升级之势。该院无讼村居创建点挂钩法官获悉情况后,立即赶赴现场主动介入,指导调解工作,协助镇党委耐心细致地做释法明理工作。经过真诚的沟通,终于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将承包期延至2012年8月31日,乙村同意支付延长期间的承包金25000元,甲村保证不在延长期间内阻扰乙村村民在葡萄园的正常工作。之后该院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此次纠纷的圆满调处彰显了调解衔接工作机制在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维稳解纷的突出成效,有效维护了辖区农户的正常农业生产,保障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2003年10月10日,江口镇甲村村民小组经村两委同意,分别将所属农田承包给乙村村民种植葡萄,每亩承包金额为人民币200元,收益归乙村所得,承包期至2011年10月10日。在承包期届满后,未经甲村允许,乙村村民仍在原来农田地里继续种植葡萄,双方多次协商无果。正当葡萄收获季节,甲村数十个村民在葡萄园里,多次阻扰乙村村民在葡萄园正常工作,双方矛盾迅速激化,各自聚众三十余人左右在葡萄园对骂,甚至发生肢体冲突,双方一时僵持不下,镇党委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制止,但由于双方人数众多矛盾激化,纠纷呈现出进一步扩大、升级之势。该院无讼村居创建点挂钩法官获悉情况后,立即赶赴现场主动介入,指导调解工作,协助镇党委耐心细致地做释法明理工作。经过真诚的沟通,终于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将承包期延至2012年8月31日,乙村同意支付延长期间的承包金25000元,甲村保证不在延长期间内阻扰乙村村民在葡萄园的正常工作。之后该院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此次纠纷的圆满调处彰显了调解衔接工作机制在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维稳解纷的突出成效,有效维护了辖区农户的正常农业生产,保障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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