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法院“三二一”执行新模式见成效
2012-08-06 15:51:54 | 来源:中国法院网重庆频道 | 作者:李沅林
  近年来,重庆市璧山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执行新模式,在动员各种社会力量破解执行难问题上,探索出了“321”执行模式,今年1—7月璧山法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939件,执结935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申请执行标的5503.011万元,执行到位标的5089.3172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93.5273;实际执行率90.9%。

  积极推行“三集中”模式,提高执行质效

  一是对被执行集中传唤。由于各承办人外出办案时间较多且不统一,执行局集中安排每周五传票传唤被执行人到庭,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这样既解决人少案多的矛盾,也可解决系列案件财产处置不一的难题。二是集中财产查控。璧山法院每年受理的执行案件占全院受理案件近三分之一,逐案财产查控效率低、时间周期长,为此,璧山法院每周一安排为财产固定查询时间,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进行集中式查询。三是案款集中支付。对系列案件、涉及民生案件,本着司法便民的宗旨,在专职廉政监察员的监督下,由财产处置组承办人员集中、公开支付。

  深入推行“两联动”,凝聚执行合力

  一是内部联动,形成立、审、执无缝隙对接。借助审判执行管理系统,强化对立、审、执全过程的即时动态监督,强化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措施,为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二是外部联动,建立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和利用与银行、工商、房管局、车管所等搭建的执行工作常态查询平台,利用互联网将所需查询被执行人身份信息发送给上述有关单位,及时查询。建立政法委牵头、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社会各界大力配合的涉执信访案件化解机制。

  发挥执行快速反应中心作用,提高执行威慑力度

  执行快速反应中心充分发挥“调度室”作用,对申请人提供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财产及其线索或知情知情人的举报,统一处理,并对执行人员、执行资源统一调度。执行快速反应中心安排专人接听电话,执行干警必须确保手机24小时开机。截止7月份,璧山法院快反中心共接听电话140余起,共出警200余人次,执结积案30余家次,执行兑现370余万元。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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