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法院“司法门诊”严把立案关
2012-07-23 09:52:45 | 来源:中国法院网益阳频道 | 作者:李艳阳
  “像这类劳动案件,可先协商,或申请调解和仲裁。仲裁是诉讼前的必经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服方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您先去劳动局申请仲裁好吗?”

  “您起诉的案件,我们觉得通过行政渠道解决效果会更好,建议您暂缓一段时间起诉,我们把这个情况通报给市政府,争取在您正式起诉前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好吗?”

  此系近日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覃锐国在当事人申请立案时严格把关、耐心劝导的两个常见实例。为严防不属于法院解决范围的纠纷进入诉讼领域,为确保案件质量打下良好基础,沅江法院推行四个举措严格把好立案审查关。

  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立案审查。该院把好管辖关,对法律明确规定不应由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不予立案。对一些边缘性问题、群体性纠纷案件,立案人员在收到起诉材料之后不急于立案,在法律规定的审查期内将相关的信息与材料及时向领导汇报后,再答复当事人,并且附相关法律法规以备查询。

  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沅江法院坚持立案审查工作各环节细分到个人,从书记员、审判员、庭长到分管副院长,层层把好审查、审批关,确实保证立案审查高质量。

  加强与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沅江法院对一些涉及范围广、处理难度大、政策性很强的案件,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反映,尽可能把纠纷在政府那边得到解决,慎重立案,避免草率受理造成工作被动。

  加强诉前指导和立案窗口宣传力度。该院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台,导诉人员对前来资讯的当事人进行诉前指导,向其详细告知举证规则、举证期限、举证责任以及在每个诉讼环节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在当事人双方同时到场的情形下,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把纠纷化解在立案前,尽可能地减少案件进入立案和诉讼程序。通过制作宣传板报、设置诉讼资料取阅处、开展法律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诉讼工作的认识。

  今年1-6月份,沅江法院立案工作没有发生一起应立未立或立案错误案件。当事人开玩笑说:“这跟看病上医院一样啊,有嘛事到法院里要先到立案庭看看门诊啊。”立案审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取得了显着成效,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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