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法院“民情夜访”零距离访民情集民意
2012-07-06 11:18:55
中国法院网讯 (方勇) 7月4日,天气格外炎热。忙碌一天的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利用晚上时间驱车来到该县马当镇四联村石某家进行“民情夜访”。这是该院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转变工作作风,改善了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的具体体现。
2011年元月,石某在九江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厂房基建工程工地上做事,在一楼浇注混凝土时,突然楼面垮塌,造成石某摔下受伤,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九级伤残,后续费用需要10多万元。后在石某起诉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工程承包人鲍某。审理过程中达成调解协议,由鲍某承担赔偿责任,除已付24300元外,还赔偿石某医疗费等共计63000元。在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后,鲍某于今年元月付了40000元,尚欠23000元未付。
今年4月份石某向彭泽县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在仔细查阅案件后,了解到申请执行人石某家里经济条件不好,负担重,本人伤未痊愈行动不便的情况下,启动执行“通道绿色”,即时找被执行人鲍某执行。可是鲍某本人虽是小包头,手头也不宽裕,加上近段时间工地频繁出事,情急之下一时又拿不出钱来,难题出现了,怎么办?执行法官想申请人之所急,在反复做被执行人工作同时与被执行人共同想办法筹款,终于在一个月内便将案件执结。
当日回访中,执行法官与石某及其家人嗑家常,详细了解了石某受伤后生产生活等情况。 石某对法院迅速为其追回赔偿款表示感谢,称自己已从受伤的阴影中走出来,虽然家庭条件不好,但他们夫妻不怕吃苦,能靠辛勤劳动改善生活。在交谈中,石某建议法院多下基层走访,了解基层群众的司法需求,多采取便民利民措施。法官认为石某的建议非常好,一定会把老百姓的事情放在心上,所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替老百姓排忧解难。
2011年元月,石某在九江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厂房基建工程工地上做事,在一楼浇注混凝土时,突然楼面垮塌,造成石某摔下受伤,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九级伤残,后续费用需要10多万元。后在石某起诉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工程承包人鲍某。审理过程中达成调解协议,由鲍某承担赔偿责任,除已付24300元外,还赔偿石某医疗费等共计63000元。在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后,鲍某于今年元月付了40000元,尚欠23000元未付。
今年4月份石某向彭泽县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在仔细查阅案件后,了解到申请执行人石某家里经济条件不好,负担重,本人伤未痊愈行动不便的情况下,启动执行“通道绿色”,即时找被执行人鲍某执行。可是鲍某本人虽是小包头,手头也不宽裕,加上近段时间工地频繁出事,情急之下一时又拿不出钱来,难题出现了,怎么办?执行法官想申请人之所急,在反复做被执行人工作同时与被执行人共同想办法筹款,终于在一个月内便将案件执结。
当日回访中,执行法官与石某及其家人嗑家常,详细了解了石某受伤后生产生活等情况。 石某对法院迅速为其追回赔偿款表示感谢,称自己已从受伤的阴影中走出来,虽然家庭条件不好,但他们夫妻不怕吃苦,能靠辛勤劳动改善生活。在交谈中,石某建议法院多下基层走访,了解基层群众的司法需求,多采取便民利民措施。法官认为石某的建议非常好,一定会把老百姓的事情放在心上,所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替老百姓排忧解难。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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