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州法院创新五项执行举措成效初显
2012-07-04 11:22:26
     中国法院网讯 (周晓春)  7月3日,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采取多项强制措施后,又成功执结2起案件,执行到位7.8万元。今年以来,该院采取五项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半年共执结各类案件278件,比2011年同期上升了44%。

  实行个人负责与分组集约相结合的执行机制。具体执行案件实行执行法官个人负责,同时采取执行小组内案件执行线索集中查询、重大案件集中力量执行,提高了执行效率,案件执行期限平均缩短1.7天。

  加大新收案件的执行力度,并且严格规定执行期限。穷尽所有执行措施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及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杜绝案件久执不结,保证执行案件与诉讼案件收结案数量上的平衡。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与协作。通过与银行、公安等相关部门协作,通报被执行人诚信“黑名单”、限制出入境、限制高消费等措施,挤压被执行人生存空间,打击规避执行行为。长年逃避执行的龙某就因为被通报不良诚信记录、限制出入境,被迫主动支付130万元执行款。

  试行“易员执行制度”,防止消极执行。对一起5年未执结的执行积案,换人执行,通过加班蹲点守候找到久不露面的被执行人,督促其履行了义务。

  重点执行信访案件。通过穷尽一切执行手段、多级协调、寻求执行救助、信访救助等方法,重点解决执行信访案件,目前共集中执行信访积案12件,到位240万元。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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