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法院“组合拳”规范执行出成效
2012-06-28 15:03:05 | 来源:中国法院网益阳频道 | 作者:刘钢
  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法院把阳光执行作为保障民生的重要途径,努力探索规范执行人员执行行为的举措,今年截至目前,该院无一件不合格案件,无一件因执行不公、执行不力造成当事人上访缠访的事件发生。

  严把流程关。执行立案后,该院严格按照执行区域划分对案件进行分流,将案件执行情况纳入执行行为流程监控系统,要求执行人员在规定期限内采取了执行措施,穷尽办法与被执行人联系、杜绝司法不公的情形产生,并要求干警将每项执行活动在执行日志中予以记载。同时,案件报结必须经过执行局长审批,只有程序到位、措施穷尽、资料齐全、款清帐明、收支平衡、收费合规、符合法定结案方式的,方批准结案。

  抓好释明关。该院要求执行人员在收到执行案件后的五天之内,应向申请人释明执行的风险及其权利义务,执行人员要利用送达执行通知书的时机,有针对性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同时告知被执行人依法申报财产状况,并告知其虚假申报或拒不申报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另外,执行人员要及时向申请人公开执行程序的启动、进展、采取的执行措施等方面情况,使申请人能够随时了解案件进度和工作难度,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前,对被执行人释明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

  落实考核关。严格按照《执行案件管理考核办法》,从执行准备、执行实施、执行裁决、异议审查、结案管理、指标考核等方面对执行人员的业绩进行考核,对高标的额、高到位率的案件执结根据不同标准进行加分,从根本上调动执行干警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竞争激励氛围。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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