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院立案庭判后答疑定期通报制度显成效
2012-06-28 14:56:29 | 来源:中国法院网陕西频道 | 作者:崔熹 张树禄
为进一步加强判后答疑工作,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创新工作机制,实行判后答疑通报制度,促进全省法院判后答疑工作全面加强。
今年以来,省法院立案庭对去年4月1日颁布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民商事案件判后答疑和规范再审申请立案工作的意见(试行)》实施情况进行2次通报,就2011年度全省法院判后答疑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分析,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力措施。同时,分管副院长亲自带队到相关法院进行督促检查,落实整改措施。通报制度实施以来,有力促进了各中院认真执行《意见》规定,已初见成效。广大法官开展判后答疑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责任意识普遍增强,相关机制进一步健全,经过判后答疑的当事人主动履行判决和放弃申请再审比率明显提升。2011年省法院民商事申请再审案件同比下降34.49%。今年第一季度,全省中级人民法院答疑息诉率为10.89%,申请再审率同比下降9.8%。在判后答疑中,全省共有1177名当事人和群众受到了法治教育。
据了解,省法院判后答疑的做法在2011年7月召开的全国人大法工委《民事诉讼法》修改会上得到了首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和陕西省人大有关领导也给予了充分肯定。
今年以来,省法院立案庭对去年4月1日颁布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民商事案件判后答疑和规范再审申请立案工作的意见(试行)》实施情况进行2次通报,就2011年度全省法院判后答疑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分析,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力措施。同时,分管副院长亲自带队到相关法院进行督促检查,落实整改措施。通报制度实施以来,有力促进了各中院认真执行《意见》规定,已初见成效。广大法官开展判后答疑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责任意识普遍增强,相关机制进一步健全,经过判后答疑的当事人主动履行判决和放弃申请再审比率明显提升。2011年省法院民商事申请再审案件同比下降34.49%。今年第一季度,全省中级人民法院答疑息诉率为10.89%,申请再审率同比下降9.8%。在判后答疑中,全省共有1177名当事人和群众受到了法治教育。
据了解,省法院判后答疑的做法在2011年7月召开的全国人大法工委《民事诉讼法》修改会上得到了首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和陕西省人大有关领导也给予了充分肯定。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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