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法院亮剑执行涉金融案件
2012-06-28 10:00:02
     中国法院网讯 (王云东)  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共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近日,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开展了金融系统涉执案件专项清理活动。

  是建立金融诉讼案件绿色通道,对金融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四快”服务,降低金融企业的诉讼成本,确保案件在较短的审限期限内结案。凡金融机构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的,该院规定要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定并采取措施。凡金融机构作为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及时适用督促程序,加快公示催告案件的办理,严防银行票据的流失。

  加强联动,注重外部协调。该院积极主动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及时向公安部门发出协查通知,协助查找下落不明被执行人线索及交通工具的信息。同时与金融机构、房管、国土、工商等职能部门加强沟通,要求其配合提供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及资料,全力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一旦发现财产线索,迅速采取措施。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曝光 “老赖”,加大执行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执行氛围。

  规范统一,把握工作原则。必须依法执行、规范执行,决不允许以强制执行,加大执行力度为由,突破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执行中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必须公开案件执行全过程,公开案件执行承办人,公开查封、扣押、冻结、审计、拍卖、变卖等情况。坚持文明执法,防止简单粗暴,尽量避免以拘代执,注意控制处罚范围,防止矛盾激化。对恶意阻扰、抗拒执行等违法行为,要坚决及时制止并处罚,依法维护法律权威。

  将执行和解工作贯穿于专项活动整个过程。坚持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与保障债务人基本生活并重的原则,通过多做双方当事人的执行和解与协调工作,既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也妥善关照、处理好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提高执行工作的社会效果,从而既能满足金融机构的实现债权的执行诉求,又保障被执行人正常经营发展或者正常生活,努力实现执行案件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加强涉金融执行案件司法建议工作。对审理执行中发现的金融管理和业务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隐患或漏洞,专门组织审判执行人员进行调研,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并通过司法建议的方式及时反馈给金融机构。

  加强涉金融执行案件的宣传工作。为配合涉金融执行案件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法院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及网络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宣传专项活动的目的措施、工作动态和典型的执行案例,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切实提高执行案件自动履行率和协助履行的自觉性,从而推动整个专项活动取得更大成效。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