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塔法院采取四项措施提高便民服务能力
2012-06-26 14:03:18 | 来源:中国法院网辽宁频道 | 作者:张娈
日前,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采取四项措施,方便群众诉讼。
打造诉讼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人性化司法服务。古塔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建成于2009年,走在锦州市基层法院前列。诉讼服务中心有100多平方米,设有诉讼引导、立案审查、诉讼费预收结算、立案调解、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窗口,另设有当事人等候区、法官会见室、调解室,配置休息座椅、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电脑、电话机、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笔墨纸张、老花镜、报刊等便民设施,将装帧精美的各类诉讼指南放在醒目位置供当事人免费查阅。大厅外设导诉台进行诉讼引导,让来访当事人真切感受到法院人性化关怀,拉近了法院与群众的距离。
提高当日立案率和一小时立案率。在健全诉讼服务中心多项基本功能的基础上,对于登记立案案件做到一小时内完成立案,对于审查立案案件尽可能保证当日完成立案。对于个别疑难、复杂的案件做到及时研究、请示、汇报,及时给予当事人答复。
进一步开展规范庭前调解工作。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商事案件,在立案后转业务庭之前,积极了解当事人双方的调解意愿,依法主动进行调解。调解时限为五天,从向双方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之日算起。五日内调解不成,则立即移转业务庭室继续审理。
建立远程立案、预约立案等新型工作机制将预约立案的法官电话在立案窗口电子屏幕上公布,方便当事人及时联系。对于外地的当事人,立案时允许通过现代通讯手段,如传真、邮寄等方式,把起诉状或上诉状、身份证明等主要证据材料传递给法院立案窗口,经过立案法官审查后,对符合立案条件的,立即办理立案手续,并通过特快传递向当事人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以减少当事人诉累。
打造诉讼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人性化司法服务。古塔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建成于2009年,走在锦州市基层法院前列。诉讼服务中心有100多平方米,设有诉讼引导、立案审查、诉讼费预收结算、立案调解、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窗口,另设有当事人等候区、法官会见室、调解室,配置休息座椅、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电脑、电话机、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笔墨纸张、老花镜、报刊等便民设施,将装帧精美的各类诉讼指南放在醒目位置供当事人免费查阅。大厅外设导诉台进行诉讼引导,让来访当事人真切感受到法院人性化关怀,拉近了法院与群众的距离。
提高当日立案率和一小时立案率。在健全诉讼服务中心多项基本功能的基础上,对于登记立案案件做到一小时内完成立案,对于审查立案案件尽可能保证当日完成立案。对于个别疑难、复杂的案件做到及时研究、请示、汇报,及时给予当事人答复。
进一步开展规范庭前调解工作。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商事案件,在立案后转业务庭之前,积极了解当事人双方的调解意愿,依法主动进行调解。调解时限为五天,从向双方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之日算起。五日内调解不成,则立即移转业务庭室继续审理。
建立远程立案、预约立案等新型工作机制将预约立案的法官电话在立案窗口电子屏幕上公布,方便当事人及时联系。对于外地的当事人,立案时允许通过现代通讯手段,如传真、邮寄等方式,把起诉状或上诉状、身份证明等主要证据材料传递给法院立案窗口,经过立案法官审查后,对符合立案条件的,立即办理立案手续,并通过特快传递向当事人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以减少当事人诉累。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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