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召开涉台民商事案件协调机制会
2012-06-22 09:25:3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余建华 孟焕良
6月1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在嘉善县联合召开涉台民商事案件协调机制座谈会。会议要求建立完善涉台民商事案件协调机制,依法、稳妥、高效地调处涉台民商事纠纷,切实维护台商台胞的合法权益。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在调处涉台民商事纠纷中,既要坚持依法办事,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充分考虑两岸法律制度、商业文化、交易习惯等差异,着力寻求法理、情理与事理的结合点,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要强化服务意识,通过对涉台民商事纠纷的调处,了解台商台胞在贸易投资中的经济、法律和政策需求,并提高台商台胞对大陆法律和政策的认知水平,减少和避免贸易投资的经营风险。注意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积极探索委托调解、特邀调解等多元化的纠纷调解机制,建立诉前预警、信息通报和案件进展反馈等制度,加强与台办的双向沟通,实现信息共享。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在调处涉台民商事纠纷中,既要坚持依法办事,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充分考虑两岸法律制度、商业文化、交易习惯等差异,着力寻求法理、情理与事理的结合点,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要强化服务意识,通过对涉台民商事纠纷的调处,了解台商台胞在贸易投资中的经济、法律和政策需求,并提高台商台胞对大陆法律和政策的认知水平,减少和避免贸易投资的经营风险。注意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积极探索委托调解、特邀调解等多元化的纠纷调解机制,建立诉前预警、信息通报和案件进展反馈等制度,加强与台办的双向沟通,实现信息共享。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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