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旗辉映照天平
——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侧记
2012-06-21 11:13:0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陈长奘 刘永强
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党总支以创建“弘扬红土清风 维护司法公正”党建品牌为抓手,深入开展“一支部一品牌、一小组一特色、一党员一旗帜” 创先争优活动,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形成了重视党建、心系于民、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促进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的全面发展。近年来,该院连续两届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连续三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还被评为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先进集体、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一次……
一支部一品牌
深入开展“一支部一品牌”活动,掀起品牌创建的高潮,让党旗在司法为民中飘扬。该院党总支以评比竞赛的形式引导每个党支部结合自身的工作特点至少创建一项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或服务党员、群众需求的品牌项目,并将该活动纳入支部年度考核中,截止目前,该院党总支所辖的四个党支部现已树立起四个市级以上党建服务品牌,有效推动了社会管理创新。
法律义工品牌。在以刑庭、执行局等庭室人员为班底的第一党支部成立法律义工服务队伍,在6个试点社区(村)设立法律义工服务站,利用业余时间积极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推行“法律义工”司法服务新机制,积极开展创建“无讼社区”活动。1—6月,法律义工开展法制宣传15次,接待群众141人次,诉前化解纠纷68起,举行人民调解员培训班2场次,协助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社区纠纷76起。《人民法院报》等法制主流媒体对该品牌进行了深度报道。
诉调对接品牌。在以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等业务庭人员为班底的第二党支部内成立人民调解衔接办公室,指定“诉调对接”工作联系人,充分调动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等社会力量,诉前化解纠纷,完善交通事故纠纷、涉林纠纷、消费纠纷等调解衔接机制。1-6月,共庭前调解纠纷90件,占民商事总结案件数的19.8%;共调解或司法确认交通事故赔偿案件172件,调解率96.1%,调解案件履行率97.2%。
涉台维权品牌。永福法庭党支部不断完善设立在永福法庭的“维护台商合法权益合议庭“工作机制,建立矛盾纠纷快速调处机制和便民服务机制,开辟涉台企案件“绿色通道。1—6月,走访了台企14家29人次,举办座谈会2次,开展法律咨询活动5次,诉前调处了14起涉及台商权益的纠纷,没有一起涉及台商权益的纠纷进入诉讼程序。
“北调中心”品牌。新桥法庭党支部依托设立在新桥法庭的漳平市北片调解协调中心,积极探索“1+N” 模式多元化纠纷解决新机制,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三位一体”多元化调处纠纷的大调解格局,1—6月,该庭审结106件,调解撤诉100件,调解撤诉率达94.3%。
一小组一特色
该院党总支以庭室为单位划分若干党小组,开展“一小组一特色”活动,掀起创优服务的高潮,让法徽在创先争优的实践中闪光。
该院执行局不断完善执行威慑机制,创新执行举措,建立“110”式快速反应执行机制,与协助部门协查财产制度,与公安机关协查当事人下落的执行制度、执行信息征信系统、曝光平台和限制高消费、出入境令制度,与执行联络员定期座谈会制度,案件分类执行、划片挂钩制度等具有特色的集约执行机制,不断提高执行效率,促进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2011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147件,已执结952件,结案率为82.99%,实现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2011年,该院被福建省高院授予2010年度“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荣誉称号。
该院诉讼服务中心为方便人民群众、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建立诉讼指导、诉前调解、诉讼救助、法律咨询、法官联络、案件查询、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一站式服务。并注重从细节入手,为当事人提供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设立残疾人服务点,为残疾人及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开辟“绿色服务通道”。此外,该院诉讼服务大厅还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老花镜、药箱、雨伞、银联pos机等相关便民服务设施。自前年成立以来,该院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导诉、诉前调解、立案审查、案件查询、材料收转、联系法官、判后答疑等服务4万余人次,通过热线电话和接待来访2万余人次,为困难的弱势群体减免诉讼费15余万元。2010年,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被漳平市总工会命名为“工人先锋号”,被漳平市、龙岩市妇联分别授予“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并且成为首批获得福建省诉讼服务中心验收的合格单位。
漳平是林业大市,林业纠纷多且杂。该院生态资源审判庭注重从源头上、根本上、基础上化解涉林矛盾纠纷,打造保护生态资源和群众合法权益的司法屏障。首先,建立了与林业局、司法局等部门沟通联系机制,出台《关于建立涉林纠纷化解机制的工作方案》,并成立了涉林纠纷调解办公室,与林业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联合排查涉林纠纷,提前介入化解,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事件的发生,有力推进了“无讼林区” 的创建。其次,大力推广涉林纠纷委托调解、邀请调解、联合调解等创新模式,畅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对接通道,使诉前调解和诉讼调解相衔接,力争把涉林纠纷调解在基层,化解在当地。去年以来,该庭深入重点林区开展林业巡回审判23次、开展林业巡回法制讲座和巡回宣传共8场次,构筑和完善了预防犯罪和涉林纠纷的社会网络,为和谐生态城市建设添砖加瓦,该庭因此被省院评为林业审判先进集体。
一党员一旗帜
该院积极引导党员干警立足本职、争当先锋,开展“一党员一旗帜”活动,以典型引领创先争优,让每一个共产党员的名字在审判岗位叫响。
陈绍健——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负责人,一位办案标兵,一位用耐心、细心、真心及用自身的人格魅力和调解艺术打破当事人坚冰的调解能手。自该院交通法庭成立以来,陈绍健同志在工作中努力探索新时期调解工作的新路子,把调解工作同交通事故案件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分析案件事实存在,引导当事双方去异求同,摆事实、讲道理、谈法律,促使双方达成共识。一年多来,他所审理的600余件交通事故案件中,调解结案的为584件,调解率达百分之九十多,所有案件无一件上诉、改判、发回重审。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也获得组织的肯定,他曾被漳平市委、市政府授予“十佳青年卫士”称号,被龙岩市中院授予个人三等功,被福建省高级法院授予先进个人称号,2011年,他被福建省高级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先进个人。
庄金妙———立案庭庭长,二十多年工作如一日,始终默默无闻,脚踏实地,勤奋工作,曾在执行庭、经济庭、立案庭、审监庭、林业庭工作过,一直发挥着女干警特有耐心、细心、热心、诚心的品质,认真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认真办案每一个案件,爱岗敬业,秉公办案。所办理的案件无一错案,所立案审查的案件均符合立案条件,没有立错案,没有上访投诉案件。她的辛勤工作得到群众和组织的肯定,2008年以来,她被福建省委政法委、福建省高院、福建省妇联授予第二届福建省优秀女法官,并被授予“福建省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林业审判工作先进个人,两次被龙岩中院授予优秀法官,记三等功,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2011年,被省高院评为创先 争优先进个人。
朱丹华——扎根基层八年的新桥法庭庭长。2003年6月,朱丹华同志根据组织的安排到新桥法庭担任庭长,这一干就是八年,八年如一日,无怨无悔,扎根基层;他创立了“夜间法庭”、“田头法庭”等巡回办案模式,深入田间地头办案;他还总结了农村常见的五类案件的调解心理特点,即赡养案件有亲情、离婚案件有旧情、借款纠纷有友情、村里纠纷有邻情、交通肇事有同情,有效提高案件调解率,在他和他的战友努力下,新桥法庭连续十七年案件调解率达90%以下,新桥法庭也获得省级优秀法庭的称号,“有纠纷,找法庭”更在当地群众成为口头禅。朱丹华个人更是获得无数的荣誉,被龙岩中院、龙岩市综治办司法局授予“人民调解”先进个人,被龙岩中院授予“优秀调解能手”并记个人三等功,2010年被福建高级法院授予“优秀调解能手”,2010年被漳平市政府授予“劳动模范”光荣称号,2011年被龙岩市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一支部一品牌
深入开展“一支部一品牌”活动,掀起品牌创建的高潮,让党旗在司法为民中飘扬。该院党总支以评比竞赛的形式引导每个党支部结合自身的工作特点至少创建一项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或服务党员、群众需求的品牌项目,并将该活动纳入支部年度考核中,截止目前,该院党总支所辖的四个党支部现已树立起四个市级以上党建服务品牌,有效推动了社会管理创新。
法律义工品牌。在以刑庭、执行局等庭室人员为班底的第一党支部成立法律义工服务队伍,在6个试点社区(村)设立法律义工服务站,利用业余时间积极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推行“法律义工”司法服务新机制,积极开展创建“无讼社区”活动。1—6月,法律义工开展法制宣传15次,接待群众141人次,诉前化解纠纷68起,举行人民调解员培训班2场次,协助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社区纠纷76起。《人民法院报》等法制主流媒体对该品牌进行了深度报道。
诉调对接品牌。在以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等业务庭人员为班底的第二党支部内成立人民调解衔接办公室,指定“诉调对接”工作联系人,充分调动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等社会力量,诉前化解纠纷,完善交通事故纠纷、涉林纠纷、消费纠纷等调解衔接机制。1-6月,共庭前调解纠纷90件,占民商事总结案件数的19.8%;共调解或司法确认交通事故赔偿案件172件,调解率96.1%,调解案件履行率97.2%。
涉台维权品牌。永福法庭党支部不断完善设立在永福法庭的“维护台商合法权益合议庭“工作机制,建立矛盾纠纷快速调处机制和便民服务机制,开辟涉台企案件“绿色通道。1—6月,走访了台企14家29人次,举办座谈会2次,开展法律咨询活动5次,诉前调处了14起涉及台商权益的纠纷,没有一起涉及台商权益的纠纷进入诉讼程序。
“北调中心”品牌。新桥法庭党支部依托设立在新桥法庭的漳平市北片调解协调中心,积极探索“1+N” 模式多元化纠纷解决新机制,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三位一体”多元化调处纠纷的大调解格局,1—6月,该庭审结106件,调解撤诉100件,调解撤诉率达94.3%。
一小组一特色
该院党总支以庭室为单位划分若干党小组,开展“一小组一特色”活动,掀起创优服务的高潮,让法徽在创先争优的实践中闪光。
该院执行局不断完善执行威慑机制,创新执行举措,建立“110”式快速反应执行机制,与协助部门协查财产制度,与公安机关协查当事人下落的执行制度、执行信息征信系统、曝光平台和限制高消费、出入境令制度,与执行联络员定期座谈会制度,案件分类执行、划片挂钩制度等具有特色的集约执行机制,不断提高执行效率,促进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2011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147件,已执结952件,结案率为82.99%,实现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2011年,该院被福建省高院授予2010年度“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荣誉称号。
该院诉讼服务中心为方便人民群众、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建立诉讼指导、诉前调解、诉讼救助、法律咨询、法官联络、案件查询、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一站式服务。并注重从细节入手,为当事人提供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设立残疾人服务点,为残疾人及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开辟“绿色服务通道”。此外,该院诉讼服务大厅还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老花镜、药箱、雨伞、银联pos机等相关便民服务设施。自前年成立以来,该院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导诉、诉前调解、立案审查、案件查询、材料收转、联系法官、判后答疑等服务4万余人次,通过热线电话和接待来访2万余人次,为困难的弱势群体减免诉讼费15余万元。2010年,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被漳平市总工会命名为“工人先锋号”,被漳平市、龙岩市妇联分别授予“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并且成为首批获得福建省诉讼服务中心验收的合格单位。
漳平是林业大市,林业纠纷多且杂。该院生态资源审判庭注重从源头上、根本上、基础上化解涉林矛盾纠纷,打造保护生态资源和群众合法权益的司法屏障。首先,建立了与林业局、司法局等部门沟通联系机制,出台《关于建立涉林纠纷化解机制的工作方案》,并成立了涉林纠纷调解办公室,与林业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联合排查涉林纠纷,提前介入化解,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事件的发生,有力推进了“无讼林区” 的创建。其次,大力推广涉林纠纷委托调解、邀请调解、联合调解等创新模式,畅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对接通道,使诉前调解和诉讼调解相衔接,力争把涉林纠纷调解在基层,化解在当地。去年以来,该庭深入重点林区开展林业巡回审判23次、开展林业巡回法制讲座和巡回宣传共8场次,构筑和完善了预防犯罪和涉林纠纷的社会网络,为和谐生态城市建设添砖加瓦,该庭因此被省院评为林业审判先进集体。
一党员一旗帜
该院积极引导党员干警立足本职、争当先锋,开展“一党员一旗帜”活动,以典型引领创先争优,让每一个共产党员的名字在审判岗位叫响。
陈绍健——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负责人,一位办案标兵,一位用耐心、细心、真心及用自身的人格魅力和调解艺术打破当事人坚冰的调解能手。自该院交通法庭成立以来,陈绍健同志在工作中努力探索新时期调解工作的新路子,把调解工作同交通事故案件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分析案件事实存在,引导当事双方去异求同,摆事实、讲道理、谈法律,促使双方达成共识。一年多来,他所审理的600余件交通事故案件中,调解结案的为584件,调解率达百分之九十多,所有案件无一件上诉、改判、发回重审。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也获得组织的肯定,他曾被漳平市委、市政府授予“十佳青年卫士”称号,被龙岩市中院授予个人三等功,被福建省高级法院授予先进个人称号,2011年,他被福建省高级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先进个人。
庄金妙———立案庭庭长,二十多年工作如一日,始终默默无闻,脚踏实地,勤奋工作,曾在执行庭、经济庭、立案庭、审监庭、林业庭工作过,一直发挥着女干警特有耐心、细心、热心、诚心的品质,认真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认真办案每一个案件,爱岗敬业,秉公办案。所办理的案件无一错案,所立案审查的案件均符合立案条件,没有立错案,没有上访投诉案件。她的辛勤工作得到群众和组织的肯定,2008年以来,她被福建省委政法委、福建省高院、福建省妇联授予第二届福建省优秀女法官,并被授予“福建省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林业审判工作先进个人,两次被龙岩中院授予优秀法官,记三等功,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2011年,被省高院评为创先 争优先进个人。
朱丹华——扎根基层八年的新桥法庭庭长。2003年6月,朱丹华同志根据组织的安排到新桥法庭担任庭长,这一干就是八年,八年如一日,无怨无悔,扎根基层;他创立了“夜间法庭”、“田头法庭”等巡回办案模式,深入田间地头办案;他还总结了农村常见的五类案件的调解心理特点,即赡养案件有亲情、离婚案件有旧情、借款纠纷有友情、村里纠纷有邻情、交通肇事有同情,有效提高案件调解率,在他和他的战友努力下,新桥法庭连续十七年案件调解率达90%以下,新桥法庭也获得省级优秀法庭的称号,“有纠纷,找法庭”更在当地群众成为口头禅。朱丹华个人更是获得无数的荣誉,被龙岩中院、龙岩市综治办司法局授予“人民调解”先进个人,被龙岩中院授予“优秀调解能手”并记个人三等功,2010年被福建高级法院授予“优秀调解能手”,2010年被漳平市政府授予“劳动模范”光荣称号,2011年被龙岩市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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